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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员工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超过工伤停工留薪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合法行为,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对员工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

员工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超过工伤停工留薪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合法行为,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对员工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更多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话题,以及更多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的详细内容,欢迎浏览我们的专题频道。

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员工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超过工伤停工留薪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合法行为,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对员工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赔偿

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如下:

工伤认定后,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工伤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工伤职工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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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如何计算?

一、 工伤 员工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如何计算? 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计算方式为: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 的, 劳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的,由 工伤保险 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伤残 就业补助金。如单位不执行可向劳动局申请仲裁。 二、工伤员工主动提出离职会有什么弊端 一是失去申请重新鉴定 伤残等级 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规定,自 劳动能力鉴定 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而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而获取 工伤待遇 补偿后,即失去了伤情加重可申请重新鉴定劳动能力的权利。 重新鉴定伤情加重等级变化后待遇有何不同?没有明确规定。 二是失去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 工伤复发 ,确需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复发后可以继续依法享受 医疗费 、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的报销以及 停工留薪期 待遇等。但此规定的前提是职工与用人单位仍履行劳动合同,保留工伤保险关系。如《江苏省劳动仲裁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苏劳仲委【2007】6号)指出,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已终止 劳动关系 和工伤保险关系,工伤职工也已一次性领取了相关工伤待遇,由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继续治疗而引发的争议,仲裁委应不予受理。现实生活中,随着物价上涨, 医疗费用 愈来愈高,极有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形:职工在解除后工伤复发甚至伤情加剧,而后续的治疗费数额远远超过了解除时所获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导致生活陷入困境。 其它损失还有: (一)是失去了享受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的权利。根据《 劳动合同法 》有关规定,在用人单位无过错的前提下,由职工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 (二)是失去领取 失业保险金 的权利。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在未就业期间,依法不能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就工伤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利益得失一事,用人单位要加强对相关法律 法规 宣传引导,并进行针对性的解读。工伤职工应清楚地了解工伤待遇政策,以便做出理性选择。 在员工的工伤疗养期间,无论员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在医疗期内都是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将会面临着数额巨大的 赔偿金 。如果是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单位虽然不需要进行赔偿,但是员工却失去了相应的一系列本该可以享受的权利,应当慎重行事。

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答:一、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1、工伤职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其具有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等情形的,则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被单位违法解约的,则单位要按......详细

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答:工伤认定后 ,如 劳动合同期满 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职工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和 伤残就业补助金 。按照工伤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赔偿: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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