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案件不轻松(轻伤害鉴定标准)
轻伤案件不轻松上述规定的第一款,就是故意伤害罪,要求故意伤害他人要达到轻伤害程度。 轻伤害过去有专门的鉴定标准,叫《人体轻伤害鉴定标准》,后来与重伤害、轻微伤......
轻伤案件不轻松
一,刑法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上述规定的第一款,就是故意伤害罪,要求故意伤害他人要达到轻伤害程度。轻伤害过去有专门的鉴定标准,叫《人体轻伤害鉴定标准》,后来与重伤害、轻微伤鉴定标准合并,统一为《人体损伤鉴定标准》。
二,诉讼程序。轻伤害案件可以自诉(被害人自己直接到法院控告(告诉)被告人(致害人),也可以公诉,由检察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被害人提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钱。
按最高院《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2021)》之职能管辖规定:&,34;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4;,法院有权管辖,其中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案,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但是,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另外,被害人控告,公安机关不立案,或者立案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叫&,34;公诉转自诉&,34;。
三,轻伤害刑事案件的难点
1,两人之间推搡一人倒地形成轻伤,是故意伤害吗?有没有可能是过失致人轻伤?什么情况下只成立过失致人轻伤?由于没有过失轻伤罪,只能按民事侵权处理,公诉就是错案,举个例子,张三李四都是70多岁老人,一天为下棋争了起来,张三推了一下李四,李四跌倒骨折,鉴定为轻伤,此种情况多为过失轻伤。
2、两人以上共同致他人轻伤。排除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之类致人轻伤,如果两人以上共同围殴他人,致人轻伤,怎么处理?一般要分清谁是直接致害人,比如甲乙两人共同殴打丙,致丙两处骨折,构成轻伤,一般应当区分,谁致丙两处骨折?直按致害人应当被追究故意伤害罪刑事责任,其他人按共同侵权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区分不开,可以按共同犯罪理论,殴打人均对轻伤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有争议)。
3,综合评定为轻伤害,参与殴打人均按伤害处理,比如甲乙丙三人砍伤丁,致丁头部3处刀伤,分别为3厘米、4厘米、3厘米累计超过8厘米,三个人各砍头部一刀,因每人一刀均达不到轻伤害刑事立案标准,但累计起来达到轻伤害标准,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均不构成伤害罪,甲乙丙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另一种意见认为均构成伤害罪,共同犯罪,互相配合,对轻伤结果借他人之手实现,未超出本人意愿。
4,转化型轻伤案件,因为其他犯罪导致轻伤害结果,比如聚众斗殴致人轻伤,寻衅滋事致人轻伤,故意杀人致人轻伤等,因相关犯罪比故意轻伤罪严重,轻伤害结果或者成为其他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或者是其他犯罪的未遂结果,均按其他罪处理。
5,既有轻伤有重伤案件。如果行为人一次行为,致一人既受轻伤又受重伤,以重伤论处,轻伤论情节;如果行为人一次行为,致一人重伤,另一人轻伤,是否数罪并罚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不并罚,客体相同,整体评价为一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每个个体不相同,分别评价,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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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规定的第一款,就是故意伤害罪,要求故意伤害他人要达到轻伤害程度。 轻伤害过去有专门的鉴定标准,叫《人体轻伤害鉴定标准》,后来与重伤害、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