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德宏公租房的买卖政策和申请条件(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
德宏公租房的买卖政策端州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开展端州城区公租房申请、受理、审核等工作。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
云南德宏公租房的买卖政策和申请条件
德宏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端州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开展端州城区公租房申请、受理、审核等工作。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审核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有关财产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并负责区属房源分配后的管理。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在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设立受理窗口,接收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核定公租房租金标准,并结合市场物业行情适时调整。市财政局负责将公租房租金收入及公租房建设、维护和管理等相关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市民政局负责低保家庭、住房困难转业复退军人、军烈属等困难群体收入情况核实。市公安局负责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户籍、身份资料及拥有机动车辆权属情况核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缴交社会保险费情况核实。市地税局负责核实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纳税情况并提供纳税证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实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工商登记及注册资本金情况。
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应当协助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调查核实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住房、户籍等相关信息,协助市属、区属房源分配后续管理工作。
德宏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三水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含80%)。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含15平方米)。
(4)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未来德宏将逐步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德宏2014年建设公租房3360套、2015年建设公租房3005套。近期,德宏禅城区2014年公租房开始接受申请。与往年不同,2014年首次实行全年受理,首次实行外来务工人员和德宏本地户籍人员分开申请,且申请条件比往年放宽不少。往年公租房的申请仅限于每年的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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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芒市委、政府积极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改善社会民生,将芒市保障性住房工程作为立足长远、惠及民生的工作来抓,旨在让我市住房困难家庭、进城创业务工人员、城市新增就业群体等的群众能够解决住房问题,芒市公共租赁住房按建成时间先后主要分布在城区的有白象小区、广腊亮小区、斑色路小区、森茂花园小区(局部)、盛世佳园小区(局部)、南蚌小区、风平小区、咖啡小区、大湾小区,大部分公租房小区现已投入使用,为方便群众的申请、入住及退出,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如下要点:
一、申请条件。凡在芒市建成区内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有租金支付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芒市公共租赁住房。
二、报名地点。芒市大街93号,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公租房申报大厅。
三、房源情况。白象小区、广腊亮小区、斑色路小区、森茂花园小区、盛世佳园小区、南蚌小区、风平小区所有户型已分配完,有需求的保障对象可申请轮候等待;目前不需等待可直接入住的房源有大湾小区,该小区位于芒市大湾村旁,可分配的户型有合并户型、一室一厅、单间配套3种户型。
四、报名轮候情况。目前凡申请南蚌小区、风平小区、盛世佳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经审核通过后进入轮候库,结合小区退出房源的情况芒市住建局定期按申请家庭申报时间顺序、先后进行分配。截止2017年12月底,南蚌小区有2404户保障对象在等待轮候,盛世佳园157户轮候,风平小区141户轮候。目前报名大湾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经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分配入住。
五、租金。
(一)租金标准。我市公租房租金标准是根据省、州的相关文件要求制定的,定价基本上是市场价的70%左右。各小区收费标准分别为:白象小区、广腊亮小区9.78元/平方米/月;南蚌小区、盛世佳园、森茂花园7元/平方米/月;风平小区6元/平方米/月;大湾小区、咖啡小区4元/平方米/月。
(二)租金优惠政策。
1、对芒市户籍人口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给予1元/平方米/月租金优惠。
2、对本市进城务工、创业人员和农转城人员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在优惠1元/平方米/月的基础上按90%收取。
3、对本市涉及地质灾害和因生态保护必须搬迁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在优惠1元/平方米/月的基础上按85%收取。
4、芒市辖区企业,统租作为职工周转房的,享受本市户籍人口同等租金优惠政策。
六、入住。芒市公共租赁住房是通过申请、初审、受理、审核、公示、摇号等法定程序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配租。整个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每批次分配房源完成后,住建局会以电话、短信、网络、公示等方式告知申请人配租结果。申请家庭在通知规定的一个月内需到芒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如未在一个月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自动收回配租房源进行下一次分配。
七、退出。
(一)自动退出。因保障对象个人原因申请退出已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要到物业管理及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公室办理退房手续。
(二)入住芒市公共租赁住房各小区的承租人有以下行为的,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可以责令当事人补缴租金,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并解除合同收回公租房,承租人及家庭成员自退回公租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1、擅自将公共租赁住房转借、转租、调换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三)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并补齐租金及滞纳金,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执行。
八、监督。借此提醒广大申请对象请按正常程序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并严格遵守约定,也欢迎群众参与监督,发现以任何形式转租及其他违规行为,可向以下部门举报: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电话:2122118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
住房保障管理所)电话:2107396
经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核实转租属实的,立即取消保障对象资格,收回房源后将房源按轮候顺序分配给轮候家庭。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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