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积分入学条件明细
苏州市积分入学的条件明细如下:### 一、基本条件1. **居住证要求**:申请人须持有市区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六个月及以上**。2. **社保要求**:申请时,申请人需在苏州市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二、适用范...
苏州市积分入学的条件明细如下:### 一、基本条件1. **居住证要求**:申请人须持有市区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六个月及以上**。2. **....更多详细,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 一、基本条件1. **居住证要求**:
申请人须持有市区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六个月及以上**。
2. **社保要求**:
申请时,申请人需在苏州市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 二、适用范围《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适用于苏州市区的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虎丘区)的积分入学工作。
### 三、申请时间与地点1. **申请时间**:
申请人需于**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节假日除外)**期间提出申请。
2. **申请地点**:
申请人需向其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的积分入学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 四、积分入学项目计分积分入学项目计分由基础分、附加分组成。
总积分值为基础分与附加分之和的累计积分数值。
1. **基础分**:
包括居住期限赋分和参保情况赋分。
2. **附加分**:
包括年龄情况、文化学历、技术技能水平、服兵役情况、缴纳住房公积金、投资纳税、社会贡献、表彰奖励、发明创造等赋分。
具体分值标准详见《苏州市区积分入学计分标准及分值表》。
### 五、其他注意事项1. **已购房情况**:
* 若在苏州市区已购房(成套住宅类)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且房屋产权所有人是孩子的父或母(即法定监护人),则无需申请积分入学。
* 若在苏州市区仅有一套住宅,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产权,同样无需申请积分入学。
* 若在苏州市区已购房,但房屋产权所有人非孩子的直接法定监护人,或产权形式非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或房产性质为非住宅类(如商业用房、公寓式酒店),则必须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 在苏州市区已购房但因期房原因当年8月31日前无法入住的,也需根据各区规定参与积分入学申请。
2. **集体户口**:
在市区范围内的集体户口属于苏州户籍,因此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
具体办理入学流程可以咨询区教育行政部门。
3. **已入学情况**:
已经入学并取得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籍号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不予受理积分入学申请。
若流动人口子女超过当年就读一年级的年龄且未取得过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学籍号,则可申请积分入学。
4. **材料准备**:
* 申请子女就读小学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原件、婴儿出生证原件以及户口簿或家庭关系材料。
* 申请子女就读初中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子女的学籍卡。
5. **申请流程**:
* 申请人于3月1日至5月31日(节假日除外)期间提交申请。
* 6月10日前,申请人需自愿至申请积分窗口领取积分入学分值确认单并签字。
*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30日前公布当年各区(片区)划定的积分入学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及各区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的学位数。
* 各区分镇(街道)、分学校对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并于7月10日前将符合积分入学分值要求的入学对象进行公示。
*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于7月20日前向已准入申请人发放入学准入通知及入学告知书。
* 对于达到当年本区(片区)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但未能进入申请学校的申请人,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其他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统筹调剂,并于7月25日前公示统筹调剂名单。
6. **入学手续**:
收到当年积分入学电子准入通知和入学告知书的流动人口,需在入学告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到准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 六、跨街道(乡镇)调剂8月5日至8月31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域统筹调剂后剩余的,以及已列入准入名单自愿放弃的学位,对本区域内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但未准入的流动人口进行跨乡镇(街道)的再次调剂,并将名单报备市教育行政部门。
综上所述,苏州市积分入学条件明细涵盖了居住证、社保、申请时间与地点、积分入学项目计分、已购房情况、集体户口、已入学情况、材料准备、申请流程、入学手续以及跨街道(乡镇)调剂等多个方面。
申请人需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确保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规定流程进行申请。
苏州积分入学条件明细
苏州市积分入学的条件明细如下:### 一、基本条件1. **居住证要求**:
申请人须持有市区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六个月及以上**。
2. **社保要求**:
申请时,申请人需在苏州市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 二、适用范围《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适用于苏州市区的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虎丘区)的积分入学工作。
### 三、申请时间与地点1. **申请时间**:
申请人需于**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节假日除外)**期间提出申请。
2. **申请地点**:
申请人需向其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的积分入学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 四、积分入学项目计分积分入学项目计分由基础分、附加分组成。
总积分值为基础分与附加分之和的累计积分数值。
1. **基础分**:
包括居住期限赋分和参保情况赋分。
2. **附加分**:
包括年龄情况、文化学历、技术技能水平、服兵役情况、缴纳住房公积金、投资纳税、社会贡献、表彰奖励、发明创造等赋分。
具体分值标准详见《苏州市区积分入学计分标准及分值表》。
### 五、其他注意事项1. **已购房情况**:
* 若在苏州市区已购房(成套住宅类)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且房屋产权所有人是孩子的父或母(即法定监护人),则无需申请积分入学。
* 若在苏州市区仅有一套住宅,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产权,同样无需申请积分入学。
* 若在苏州市区已购房,但房屋产权所有人非孩子的直接法定监护人,或产权形式非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或房产性质为非住宅类(如商业用房、公寓式酒店),则必须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 在苏州市区已购房但因期房原因当年8月31日前无法入住的,也需根据各区规定参与积分入学申请。
2. **集体户口**:
在市区范围内的集体户口属于苏州户籍,因此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
具体办理入学流程可以咨询区教育行政部门。
3. **已入学情况**:
已经入学并取得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籍号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不予受理积分入学申请。
若流动人口子女超过当年就读一年级的年龄且未取得过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学籍号,则可申请积分入学。
4. **材料准备**:
* 申请子女就读小学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原件、婴儿出生证原件以及户口簿或家庭关系材料。
* 申请子女就读初中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子女的学籍卡。
5. **申请流程**:
* 申请人于3月1日至5月31日(节假日除外)期间提交申请。
* 6月10日前,申请人需自愿至申请积分窗口领取积分入学分值确认单并签字。
*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30日前公布当年各区(片区)划定的积分入学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及各区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的学位数。
* 各区分镇(街道)、分学校对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并于7月10日前将符合积分入学分值要求的入学对象进行公示。
*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于7月20日前向已准入申请人发放入学准入通知及入学告知书。
* 对于达到当年本区(片区)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但未能进入申请学校的申请人,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其他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统筹调剂,并于7月25日前公示统筹调剂名单。
6. **入学手续**:
收到当年积分入学电子准入通知和入学告知书的流动人口,需在入学告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到准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 六、跨街道(乡镇)调剂8月5日至8月31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域统筹调剂后剩余的,以及已列入准入名单自愿放弃的学位,对本区域内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但未准入的流动人口进行跨乡镇(街道)的再次调剂,并将名单报备市教育行政部门。
综上所述,苏州市积分入学条件明细涵盖了居住证、社保、申请时间与地点、积分入学项目计分、已购房情况、集体户口、已入学情况、材料准备、申请流程、入学手续以及跨街道(乡镇)调剂等多个方面。
申请人需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确保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规定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