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金矿事故调查报告
栖霞金矿事故指的是2021年1月10日发生在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笏山金矿的重大爆炸事故。以下是对该事故调查报告的详细归纳:### 一、事故概述1. **时间**:2021年1月10日13时13分许2. **地点**:山东五彩龙投资有...
栖霞金矿事故指的是2021年1月10日发生在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笏山金矿的重大爆炸事故。以下是对该事故调查报告的详细归纳:### 一、事故概述1. **....更多详细,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以下是对该事故调查报告的详细归纳:
### 一、事故概述1. **时间**:
2021年1月10日13时13分许2. **地点**:
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笏山金矿3. **事故类型**:
重大爆炸事故4. **事故后果**:
22人被困,经全力救援,11人获救,10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6847.33万元。
### 二、事故发生经过1. **初次爆炸**:
- 2021年1月10日,新东盛工程公司施工队在向回风井六中段下放启动柜时,发现启动柜无法放入罐笼,施工队负责人李东安排员工唐海波和王桂磊直接用气焊切割掉罐笼两侧手动阻车器,有高温熔渣块掉入井筒。
- 13时13分10秒,风井提升机房视频显示井口和各中段画面“无视频信号”,几乎同时,变电所跳闸停电,提升钢丝绳松绳落地,接着风井传出爆炸声,井口冒灰黑浓烟,附近房屋、车辆玻璃破碎。
2. **二次爆炸**:
- 14时43分许,采用井口悬吊风机方式开始抽风。
在安装风机过程中,因井口槽钢横梁阻挡风机进一步下放,唐海波用气焊切割掉槽钢,切割作业产生的高温熔渣掉入井筒。
- 15时03分左右,井下发生了第二次爆炸,井口覆盖的竹胶板被掀翻,井口有木碎片和灰烟冒出。
### 三、事故应急处置情况1. **先期处置**:
- 事故发生后,五彩龙公司、浙江其峰工程公司项目部、新东盛工程公司有关负责人先后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救援,采取了排查井下作业人员及作业地点、恢复风井地表供电、对井下通风、派员下井搜救侦查等措施,同时请招远市金都救护大队救援。
2. **救援力量集结**:
- 山东省委、省政府成立省市县一体化救援指挥部,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书坚任总指挥,紧急调集省内外救援队伍20支,救援人员690余名,救援装备420余套,制定了井筒清障和地面打钻“两条腿并行”思路,后期调整为“3+1”总体救援方案。
3. **被困人员搜救**:
- 1月24日,救援人员在四中段发现矿工刘常建,于11时13分顺利升井。
- 12时50分清障至五中段后,分别于13时33分、14时07分、14时44分、15时18分对五中段张纪等10名被困矿工分四批升井。
- 10名遇难矿工遗体陆续升井,仍有1名矿工失联。
### 四、事故原因1. **直接原因**:
- 井下违规混存炸药、雷管,井口实施罐笼气割作业产生的高温熔渣块掉入回风井,碰撞井筒设施,弹到一中段马头门内乱堆乱放的炸药包装纸箱上,引起纸箱等可燃物燃烧,导致混存乱放在硐室内的导爆管雷管、导爆索和炸药爆炸。
2. **主要原因**:
- 五彩龙公司无视国家民用爆炸物品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混乱,长期违法违规购买、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管理混乱。
- 浙江其峰工程公司违反国家民用爆炸物品、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外派项目部在五彩龙公司违法违规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管理混乱。
### 五、责任追究1. **企业责任**:
- 山东省委、省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五彩龙公司和栖霞市均构成迟报瞒报。
- 调查报告指出,五彩龙公司和浙江其峰工程公司等涉事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事故发生。
2. **个人责任**:
- 原栖霞市委书记姚秀霞、原栖霞市市长朱涛因在事故中涉嫌失职渎职,被依法刑拘。
- 经省事故调查组认定,共有45人被追责问责。
### 六、总结与教训栖霞金矿事故是一起由于企业违规存放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井口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该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深刻。
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政府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
栖霞金矿事故调查报告
栖霞金矿事故指的是2021年1月10日发生在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笏山金矿的重大爆炸事故。以下是对该事故调查报告的详细归纳:
### 一、事故概述1. **时间**:
2021年1月10日13时13分许2. **地点**:
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笏山金矿3. **事故类型**:
重大爆炸事故4. **事故后果**:
22人被困,经全力救援,11人获救,10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6847.33万元。
### 二、事故发生经过1. **初次爆炸**:
- 2021年1月10日,新东盛工程公司施工队在向回风井六中段下放启动柜时,发现启动柜无法放入罐笼,施工队负责人李东安排员工唐海波和王桂磊直接用气焊切割掉罐笼两侧手动阻车器,有高温熔渣块掉入井筒。
- 13时13分10秒,风井提升机房视频显示井口和各中段画面“无视频信号”,几乎同时,变电所跳闸停电,提升钢丝绳松绳落地,接着风井传出爆炸声,井口冒灰黑浓烟,附近房屋、车辆玻璃破碎。
2. **二次爆炸**:
- 14时43分许,采用井口悬吊风机方式开始抽风。
在安装风机过程中,因井口槽钢横梁阻挡风机进一步下放,唐海波用气焊切割掉槽钢,切割作业产生的高温熔渣掉入井筒。
- 15时03分左右,井下发生了第二次爆炸,井口覆盖的竹胶板被掀翻,井口有木碎片和灰烟冒出。
### 三、事故应急处置情况1. **先期处置**:
- 事故发生后,五彩龙公司、浙江其峰工程公司项目部、新东盛工程公司有关负责人先后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救援,采取了排查井下作业人员及作业地点、恢复风井地表供电、对井下通风、派员下井搜救侦查等措施,同时请招远市金都救护大队救援。
2. **救援力量集结**:
- 山东省委、省政府成立省市县一体化救援指挥部,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书坚任总指挥,紧急调集省内外救援队伍20支,救援人员690余名,救援装备420余套,制定了井筒清障和地面打钻“两条腿并行”思路,后期调整为“3+1”总体救援方案。
3. **被困人员搜救**:
- 1月24日,救援人员在四中段发现矿工刘常建,于11时13分顺利升井。
- 12时50分清障至五中段后,分别于13时33分、14时07分、14时44分、15时18分对五中段张纪等10名被困矿工分四批升井。
- 10名遇难矿工遗体陆续升井,仍有1名矿工失联。
### 四、事故原因1. **直接原因**:
- 井下违规混存炸药、雷管,井口实施罐笼气割作业产生的高温熔渣块掉入回风井,碰撞井筒设施,弹到一中段马头门内乱堆乱放的炸药包装纸箱上,引起纸箱等可燃物燃烧,导致混存乱放在硐室内的导爆管雷管、导爆索和炸药爆炸。
2. **主要原因**:
- 五彩龙公司无视国家民用爆炸物品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混乱,长期违法违规购买、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管理混乱。
- 浙江其峰工程公司违反国家民用爆炸物品、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外派项目部在五彩龙公司违法违规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管理混乱。
### 五、责任追究1. **企业责任**:
- 山东省委、省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五彩龙公司和栖霞市均构成迟报瞒报。
- 调查报告指出,五彩龙公司和浙江其峰工程公司等涉事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事故发生。
2. **个人责任**:
- 原栖霞市委书记姚秀霞、原栖霞市市长朱涛因在事故中涉嫌失职渎职,被依法刑拘。
- 经省事故调查组认定,共有45人被追责问责。
### 六、总结与教训栖霞金矿事故是一起由于企业违规存放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井口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该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深刻。
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政府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