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名章和手签章的区别(人名章是什么)
法律分析:本人持有并使用手签章或人名章,表示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具有与本人签字相同的效力。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无法判断手签章由本人使用,且签字人本人因丧失意志...
好久不见,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人名章是什么”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熟悉,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人名章和手签章的区别
法律分析:本人持有并使用手签章或人名章,表示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具有与本人签字相同的效力。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无法判断手签章由本人使用,且签字人本人因丧失意志能力而无法进行确认,也无法从其他证据中判断签字人本人明确的授权、意思表示的话,则仅加盖手签章不足以代表签字人的真实意思,且签字文件不具备签字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好了,今天我们就此结束对“人名章是什么”的讲解。希望您已经对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