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相食:中国古代吃人肉的故事(古代有专门用来食用的女人吗)
罪,还是罚?吃人肉的故事,有的原因是经济的(像卖人肉的孙二娘)、有的是饥饿的(像吃李鬼的李逵)、有的是嗜好的(像要吃宋江肉的王矮虎)、有的是仇恨的(像以人头祭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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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相食:中国古代吃人肉的故事
罪,还是罚?吃人肉的故事,有的原因是经济的(像卖人肉的孙二娘)、有的是饥饿的(像吃李鬼的李逵)、有的是嗜好的(像要吃宋江肉的王矮虎)、有的是仇恨的(像以人头祭死人)。吃人肉的原因,各不相同,惟一相同的是:人不但吃动物的肉,还要吃人的肉;不但动物吃人,人也吃人。――李敖《独白下的传统?吃人》
野史中多处记载了吃人的故事。
以人肉充军粮似乎尚可称之为理直气壮,而有着吃别人肉的权利的人在吃过人肉之后触动灵机,为人肉想出的种种别称,实在是煞费苦心。
北宋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南侵,战乱四起,官兵和百姓都无粮可食,于是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起来,晒成肉干,以供食用。
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乘船渡海到临安,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肉干。他们把这人肉干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
如此贴切的别称,在那些只有人肉可吃的长官大脑中想出来,实在是艰苦条件下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
(责任编辑:故事汇)
中国古代
古代的时候,有人吃人的说法,不知道是否是真的?
人吃人的现象在古代确实存在,在战争时期或者饥荒年代,人们实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会吃人肉,有易子而食的现象。
易子而食,易:交换,子,指儿女。原指春秋时宋国被楚国围困,城内粮尽,百姓不忍心吃自己饿死的孩子,但是为了生存,俩家交换子女,作为自己的食物。后来用来形容灾民极其悲惨的生活。
出处:《左传·宣公十五年》:“寡君使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虽然,城下之盟,有以国毙,不能从也。”
意思是:“我国人民已困苦到交换着吃孩子的肉,拿骸骨来当柴烧了,但我们决不作城下之盟,若是退兵三十里,那就无不依从。”
扩展资料
食人在中国历史上史不绝书,如「易子而食」、「人相食」,《史记》、《新唐书》、《资治通鉴》、《明史》等史书都有详细记载。从西元前205年到1930年,正史记载中国历史上共有118个时期发生过人相食的记载,这还不包括稗官野史的记载。
中国古代还有两脚羊的说法,两脚羊并不是指羊,是在血腥的场面中,被当作食物吃的人,在古代的多处有记载。尤其是在战乱的古代,民不聊生,难以为计,人们只得将人烹之,食之。指被当作食物吃的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易子而食
《水浒传》有人吃人情节,这在当时的年代是真正存在吗?
我相信吃人现象在当时是真正存在的。吃人也是《水浒传》中常有的事。最著名的莫过于张青与孙二娘的十字坡酒店了,凡经过那里被麻翻的人,全都被做成人肉包子,那宰人房里挂满了人皮和人腿,就连胆大包天的武松看了,都毛骨耸然。还有宋江两次也差点被人宰了作了下酒菜,一次是去投靠花荣时,经过清风山被燕顺等人抓去,要剜他的心做醒酒汤;一次被刺配江州被李立用药放倒拖到杀人房里。可见,当时山寨酒店到处都在杀人吃人,见怪不怪。
那时的人吃人,这也许跟人们喜欢吃肉也有关系。《水浒传》里的人一日三餐就是喝酒吃肉,肉有牛肉羊肉,当时社会又那么腐败,老百姓的一点东西都被官府剥削光了,哪还有那么多的肉吃,而山东好汉个个高大健壮,不吃肉哪来力气?无奈之下,只好吃人肉了。可见,人们喜欢吃人,也是社会造成的。
当然对于《水浒传》中吃人的情况,我们可以换个思路理解。《水浒传》中的不少好汉对于“吃人”有特殊喜好。作者用喜剧化的笔墨描述了好汉们吃人的种种场面,在这里,吃人不是因为饥饿产生的一种求生性行为,而是一种泄愤的习得性行为,甚至把人肉作为一种美味佳肴或者用以盈利的商品。
一本《水浒传》写的是梁山一百零八将上梁山结义的故事,却也揭露了当时社会极端腐败。道尽了世事沧桑,黎民苦难,书里的每一页都在显现着“吃人”两个字。
古代有专门用来食用的女人吗
有。那是因为古代的生活条件差,比如到了打仗时候粮食不足,他们吃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
历史上吃人的人还把人肉的味道分出了三六九等。北宋靖康元年(公元1126),金兵南
侵,战乱四起,官兵和百姓都无粮可食,于是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起来,晒成肉乾,以供
食用。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乘船渡海到临安,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肉
乾。他们把这人肉乾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
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
),小孩叫做“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元朝末年,
天下动乱,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也捕人为食。他们认为小孩的肉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
,男人又次之。他们把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
元末,淮西的军队嗜吃人,以小孩儿为上,妇女次之,男子最下。吃法花样翻新,或坐两缸间,外面生火烤熟。或于铁架上火烤,或砍下手足,沸水烫过,用竹帚刷去老皮食用。或盛于布袋中,上锅蒸熟。或剁为大块,用盐腌制,名为“事件”或男子断其双腿,女子剜其双乳,余下的部分扔掉不吃。酷毒万般,不可细数,士兵们统称为“想肉”(食之味美故想之。)
史载安史之乱时,张巡守睢阳,兵士共食三万人。当时人们相信这是事实,非常吃惊
,韩愈却独持不同意见,认为是不可能的,并写文章进行考辩。后世也曾有人重论此事,
说张巡的军队所食三万不是百姓,而是阵亡的士兵的尸体。但张巡杀死爱妾、把美女熬成
肉汤,犒赏多日无食可进的士兵,以此作坚固军心的手段,使得睢阳不但得以保全,甚至
还能够反败为胜故事,倒的的确确是一个有案可稽的历史真实。这段熬食美女的故事,甚
至还在一定程度上,还被传为精忠报国的千古佳话。
好了,今天关于“人肉吃起来什么味”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人肉吃起来什么味”有更全面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