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政治急急急。。。(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有什么区别?)
1.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的主要区别 间接选举是我国当前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选举方式,同时也是重要的一种。间接选举与直接选举主要区别是: (1)选举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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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政治急急急。。。
1.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的主要区别
间接选举是我国当前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选举方式,同时也是重要的一种。间接选举与直接选举主要区别是:
(1)选举主体不一样。直接选举的主体是选民,由选民直接选出代表;间接选举主要由代表选出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
(2)间接选举无须像直接选举那样进行大范围的划分选区、选民登记、设投票站等。
(3)选举法规定,直接选举中差额选举要求候选人应多于应选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之内,而间接选举差额比例则是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4)间接选举的操作程序比直接选举简单。
2.直接选举是比间接选举更为完备的一种选举方式
选举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且二者并用是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在我国,直接选举是比间接选举更为完备的一种选举方式。
直接选举有利于选民直接挑选他们所信任和满意的人到国家政权机关中去代表他们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而且便于选民直接向代表反映意见和要求,并监督代表的活动和通过代表监督政府工作。
直接选举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一切不良作风,便于代表充分听取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向选民负责和报告工作。
直接选举能够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参政议政的意识,同时也便于增强人民代表作为人民公仆的责任感,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和政权之间的密切联系。
县一级的直接选举,把县一级的政权置于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之下,使县级政权更好地发挥直接承担组织与动员群众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任务的作用,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等发展极不平衡,领导和群众都缺乏直接选举的经验,所以目前还不能全部实行直接选举。在县一级实行直接选举,完全符合我国当前的国情。
二、等额选举与差额选举的含义与不同特点
(一)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的含义
1.等额选举
等额选举指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目前实行等额选举的,主要有党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2.差额选举
差额选举是相对于等额选举而言的。差额选举是指,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选举。
(二)我国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的法律规定
我国1953年制定的选举法规定,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实行等额选举。差额选举作为一项基本的选举原则,是从1979年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修改后开始实行的。
根据我国现行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
1、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一律实行差额选举。具体的差额幅度为,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2、人大常委会主任、秘书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主席,人民政府正职***员,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1人,也可以等额选举。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乡、民族乡、镇的人大副主席,人民政府副职***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至3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十分之一至五分之一。
具体差额数由本级人大根据应选人数在选举办法中规定,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人数超过差额数,实行直接选举的要经过选民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按多数人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实行间接选举的则应在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先进行预选。
差额选举的实施,不仅为选举人依法行使选举权提供了选择的余地,而且也在被选举人的选择上形成了相应的竞争机制,有助于从制度上切实提高选举的民主化程度,也有利于人才的选拔,使优秀人才得以脱颖而出。
如何理解中国的直接选举、间接选举、差额选举、等额选举?
现在的村干部是实行直接选举、差额选举。
1、直接选举:指有选举权的公民一人一票,直接选择候选人当选官员。
2、间接选举:指有选举权的公民先选举代表,再有代表选举候选人。
3、差额选举:指候选人的数量大于应当选人的数量的选举。
4、等额选举:指候选人的数量等于应当选人的数量的选举。
选举的4种形式
选举的四种形式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
直接选举,就是直接达成选举目的,而间接选举,就是分步骤选举,达成选举目的。前者适用于地域较小,选民较少的场合。后者适用于地域宽广,选民较多的情形。前者的优点,可以体现选民意愿。后者的优点是节约成本,效率较高。反之优缺点互换。
等额选举,指候选人与当选人数量一致。差额选举,指候选人数多于当选人数,形成竞争。前者,适用于要考虑当选者的结构合理,有内定不公平之嫌,采用的情形较少。后者,形成竞争,但会产生虚假宣传和贿选,多数情形下采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第五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第六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第六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有什么区别?
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两者是相对而言的,由选民按选区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选举,叫直接选举。在由选民按选区选出本级人大代表的基础上,再由这些代表依法投票选举产生本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和上一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叫间接选举。
我国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民主选举制度是从1953年开始的。基于当时的实际情况,选举法只规定基层人大的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县以上(包括县)地方各级人大和全国人大代表都由间接选举产生。
随着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等各方面的发展,1979年选举法规定直接选举扩大到县级。3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证明,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民主选举制度,既符合我国的国情,又能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较好的实现。
扩展资料:
一、直接选举
1、主持选举
乡、县选委会:组成人员县级常委会任命,县常委会领导,省地级常委会指导(县级领导,省市指导)。
2、选区划分:居住状况、单位划分,每选区1—3名代表。
3、选民登记:
一经登记,长期有效。
选民名单在选举日20日以前公布,不服者5日内申诉,选委会3日内作出决定,不服者选举日5日前起诉,选举日前作出判决(20、5、3、5)。
4、提出候选人主体
10人以上联名政党、人民团体联合、单独提名候选人。
差额1/3—1选举。(311)
候选人名单15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7日前公布。
5、预选:候选人超出应选人1倍,选民小组形不成统一意见。
6、当选: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投票,获得过半数选票。
7、确定选举效力:选举委员会。
8、罢免:
县(50人)、乡(30人)向县常委会提出书面罢免要求。
原选区过半数选民通过。
9、辞职:县级向常委会书面(常委过半数通过,公告),乡级向人大书面(代表过半数通过,公告)。
10、补选:代表任期非正常结束,原选区补选,可以等额。
二、间接选举
1、主持组织
两个主持组织:选上一级代表时,投票时的主持组织是本级人大主席团,起统筹协调的主持作用的是上一级上届常委会。
2、提出候选人主体
代表10人以上、政党、人民团体;
差额1/5—1/2(512)。
3、当选:全体代表过半数同意。
4、确定选举效力:主持的人大主席团。(谁主持投票,谁确定选举效力)
5、罢免
主席团或1/10以上代表提出罢免案,闭会期间,常委会主任会议或常委15以上联名向常委会提出罢免案。
原选举单位过半数代表通过,闭会期间,各该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向上一级常委会备案,公告。
6、辞职:向选举他的人大常委会书面辞职(常委过半数通过,向上一级常委会备案,公告)。
7、补选:可以等额选举,原选举单位补选,闭会期间常委会也可以补选。
中国人大网-什么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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