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罗的海和北海贸易圈(波罗的海和北海有什么关系波罗的海在哪里)
汉萨同盟可能是中世纪晚期经济社会史上最令人着迷的一个角色,它存在了四百多年的时间,一度控制了整个波罗的海和北海,在西欧、北欧拥有霸权,积聚了巨大的财富。历史学家...
下面将有我来为大家聊一聊波罗的海和北海贸易圈的问题,希望这个问题可以为您解答您的疑问,关于波罗的海和北海贸易圈的问题我们就开始来说说。
波罗的海和北海贸易圈
汉萨同盟可能是中世纪晚期经济社会史上最令人着迷的一个角色,它存在了四百多年的时间,一度控制了整个波罗的海和北海,在西欧、北欧拥有霸权,积聚了巨大的财富。历史学家汤普逊就赞叹说:“像汉萨这样的团体,过去从来没有过;在商业史上也不曾见过像汉萨这样取得影响广阔且持续时间久远的成就。”
也正如汤普逊所言,汉萨同盟的兴起,“深深植根于历史中,其产生背景是巨大的商业活动传统”,它的衰亡,则“归因于近代商业世界的环境及其需要;同盟不可能理解这一近代商业世界,也不可能使自己适应它。” 于是,我们可以将汉萨兴衰这个问题转化为:“巨大的商业活动传统”是什么?“近代商业世界”发生了什么变化?同盟为什么“不可能”适应这种变化。
一
我们把西欧漫长的一千年历史统称为“中世纪”,但实际上,在“中世纪”内部的不同时期,社会经济生活的面貌有着巨大差异。我们已经知道,罗马帝国衰亡之后,西欧的城市仍然保持了相当长时期的繁荣,“日耳曼人入侵后以后商业得以保持,同时作为商业中心的城市以及作为商业工具的商人也得以继续存在。” 直到7世纪时,穆斯林势力兴起,迅速扩张并且封闭了地中海,导致西欧的城市衰落。
西欧的这一“黑暗时代”大约持续到了12世纪。此后逐渐地,人口增殖,大量荒地被开垦,农业产量上升,城市复兴,连接东西方的贸易通道重新打通,于是出现了一个“生机勃勃、面貌一新、迈步前进的新欧洲,总之更像古代的欧洲,而不像加洛林时的欧洲。因为新欧洲恢复了古代欧洲作为一个城市地区的那种基本特征。”
不仅如此,“中世纪欧洲的经济发展超越了罗马欧洲的经济发展所打倒的范围,不是停止在莱茵河和多瑙河沿岸,而是广泛地蔓延到德意志,并且意志延伸到维斯杜拉河。那些在基督纪元开始之时只有很少的琥珀和毛皮商人经过的、在我们祖先看来就像非洲中心一样荒凉的地区,现在到处都是繁荣的城市。……人们如同在地中海一样在波罗的海和北海航行。……正如意大利的城市将穆斯林从地中海赶了回去一样,在12世纪时德意志的城市也将斯堪的纳维亚人从北海和波罗的海赶了回去,条顿人的汉萨同盟的船舶满布在这两个海上。”
了解了这段历史,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说汉萨同盟“产生背景是巨大的商业活动传统”。
在这里,不必赘述汉萨同盟形成的复杂过程,商人以逐利为本,共同的利益使德意志商人(无论在德意志境内还是在伦敦、布鲁日)趋向于联合,北德意志地区的城市开始结盟,至迟到13世纪末,汉萨同盟已完全形成。最开始,同盟的宗旨是保护其商人的生命财产,保证商路的畅通,《卢卑克法》中即规定,“每个城市应全力以赴地保卫海洋,反对海盗及其他为非作歹之徒,使海上商人能够自由地进行贸易” 。同时同盟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有关城市事务的立法问题,并在一些领域采用共同的民法和刑法,汉萨对近代国际法和海洋法的贡献是无与伦比的(比如后来英帝国的航海法基本上就是汉萨同盟的海洋法)。但是很快,同盟就变得野心勃勃,开始对外扩张,以获得垄断性的商业利益。
同盟在西、北欧取得了广泛的特权,而手段无非两种:贿赂,或者暴力。在当时的西、北欧诸国,王权衰落,诸侯割据,财源枯竭,不少统治者都乐于以商业特权来换取汉萨商人的巨额贷款或者“津贴”。比如,英国国王爱德华三世为了继续进行对法战争,以出口特权作为抵押,换取汉萨同盟的经济支持,汉萨商人因此一度控制了一些英国港口的出口税管理权,以及重要矿藏的开采权。爱德华四世为争夺王位,也接受汉萨同盟的大笔资助,作为回报,双方于1474年签订《乌得勒支条约》,同盟商人在英国,除得享爱德华四世及前代英王所授予的特权之外,还不受英国法庭的司法管辖。在出口税方面,汉萨商人的特权也十分惊人,比如每出口一匹呢绒坯布,英国商人应税14便士,汉萨商人只缴12便士,其它国家的商人则为33便士,此外还要缴12便士的补助税。
通过这种方式,汉萨同盟建立起了著名的四大“商站”,所谓的商站,实际上就是租界、殖民据点,“这种商业侨居地在其建立的国家中享有司法豁免权,因而亦为母邦领土在国外之延伸部分,在其商人中实行德意志法律。汉萨同盟并没有为此类特权付出任何代价,在同盟的观念中,不存在互惠关系。”晚到19世纪时,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贸易据点、加拿大哈得逊湾公司的皮货站,也都叫“商站”
在这些商站中,汉萨严格实行排外制度。比如诺夫哥罗德商站的章程规定,不得与俄国商人发生任何金融借贷关系,不得与其它国家的商人合伙开设商号,不得代售其它国家商人运抵诺夫哥罗德的任何商品。同时,还严禁诺夫哥罗德本地商人在波罗的海进行商业航行。为了垄断市场,汉萨同盟甚至颁布命令,禁止荷兰人学习俄语。
贿赂之外,汉萨还使用武力。要垄断贸易,就必须确立对波罗的海和北海的制海权,于是,汉萨不断侵入北欧的丹麦、瑞典和挪威,并进行了长期的战争。
汉萨最终击溃北欧三国是在1367年-1370年。1367年的9月19日,同盟召开了著名的科隆会议,各城市的代表团确认:联合起来装备军舰,补充给养,而地处偏远的城市则须提供资金,任何拒绝入盟的城市均不许与汉萨同盟的任何城市进行贸易。
同盟在战争中取得了胜利。到1370年,丹麦国会强迫国王沃迪马签署了《施特拉尔松协定》,通过协定,汉萨同盟在此后的15年里,收取斯堪尼亚岁入的2/3,占据各军事据点,自由航行于尚德海峡,在15年内拥有对丹麦国王推举结果的否决权,一旦继任的国王敢于反对汉萨的特权,那么就会被废黜。此外,汉萨同盟还取得了大量其它特权和优惠权。
此时,汉萨同盟达到极盛,其势力东起诺夫哥罗德,西至伦敦、布鲁日,其南北轴线则从科隆延伸到卑尔根,在波罗的海和北海,同盟更居于主宰地位。
仅以斯堪尼亚半岛一些重要渔场的捕鱼权为例,汉萨商人获得垄断特权,以致于当地居民竟不能在自己国家的水域中捕鱼。据当时的旅行家描述,夏天从尚德海峡去普鲁士的途中,大约看到了4万只平底船在作业,估计有30万人被汉萨商人雇用,沿岸50英里的海岸上,搭满了供人居住的木棚,而为了供应这几十万人,还有大量船只往返于各地市场,运送葡萄酒、啤酒、面粉以及蔬菜。 遥想这一盛况,不禁让人感叹。
二
正如李斯特所说:“力量比财富更加重要,因为力量的反面——软弱无能——足以使我们丧失所有的一切……这种情况在历史上已经有了充分证明,意大利共和国、汉撒同盟、比利时、荷兰、西班牙、葡萄牙都是前车之鉴。” 汉萨的霸权来自于实力。一旦力量发生消长,汉萨的霸权当然就衰落下去。
从15世纪末开始,在汉萨势力范围内,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开始兴起,纷纷挑战它的霸权。首先是俄国,1494年,莫斯科大公将汉萨商人从诺夫哥德罗逐走,并关闭了汉萨商人开设的贸易市场;半个世纪后,尼德兰国家兴起,安特卫普和阿姆斯特丹取代了布鲁日的地位,布鲁日商站关闭;1559年,挪威国王用武力驱逐不愿意加入挪威国籍的汉萨商人,卑尔根商站关闭;1598年,伦敦商站关闭。
除了商业网络被破坏外,海上霸权也逐渐丧失。1500年,荷兰在波罗的海的船只已经超过汉萨。1579年,伊丽莎白女王给伦敦商人颁发特许状,组建东方大陆公司,打破了汉萨的商业垄断。
和英国、荷兰等新兴的民族国家相比,汉萨同盟的弱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第一、同盟组织结构松散,“不存在能够证明所有城市都曾出席的汉萨同盟全体会议,没制订过一项队所有通常被认为是汉萨成员有约束力的决议,没有为收集各方面定期捐纳所依据的成员花名册,更没有普遍公认的法规,没有共同防御方针,也没有全体成员都参加的战争。 ”
在这样的组织结构下,各个城市加入同盟的唯一动力是自身的利益,当同盟处于扩张阶段,大家都得到好处,也乐于参与。但是随着近代商业的发展,新的贸易和工业国际环境出现,同盟各城市的利益也发生变化,内部纠纷愈演愈烈,尤其是沿海城市和内地城市、东部城市和西部城市之间的矛盾,后期发展到比较严重的地步。
此外,争夺领导权的斗争始终存在。律贝克虽坐第一把交椅,但在同盟内部,并非如当年雅典或斯巴达一样,在各自领导的联盟内拥有霸权。
第二、同盟的军事力量存在致命缺陷。同盟并不拥有常备军,只是靠各城市派出自己的海陆军参战,联军均临时组建,协同作战的能力值得怀疑。同盟确实拥有巨大的财力,但是为军事行动筹款,需要各个城市开会讨论,效率低下。
近代民族国家起家,与战争关系重大。由于确立了中央集权体制,使其财政汲取能力、军队的规模和战斗力都非城市国家或联盟所能比。有了强大的武力,贸易霸权也就随之发生转移。布罗代尔曾这样描述英国崛起的过程:“意大利商人兼银行家在16世纪遭到排挤;汉萨商人在1556年被剥夺了优惠待遇,斯塔尔会馆1595年又遭没收;格雷欣为了和安特卫普对抗,才在1566至1568年间创建皇家交易所的前身;股份公司事实上正是为与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一决雌雄而建立的;1651年的航海条例针对荷兰;18世纪来势凶猛的殖民政策与法国为敌。”
有论者认为,英国、荷兰的崛起,是“自由贸易”原则战胜了汉萨的重商主义传统,重商主义必然导致保守、封闭 。还有论者举出安特卫普的例子,认为当时安特卫普坚持“自由贸易”原则,宣称“为了各国和操各种语言的商人的利益”,因此万商云集、贸易量迅速超过汉萨的城市。 但是,不要忘记,“自由”的安特卫普,繁荣不过昙花一现,它的竞争对手阿姆斯特丹采用截断河流的卑鄙手段,直接掐断了它的经济命脉。
其实,近代西欧的民族国家,没有一个不是通过战争获得垄断特权的,商业上的优势,都是靠打出来的。17、18世纪,英国通过四次英荷战争、七年战争、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最终击败荷兰和法国,取得了欧洲商业霸主的地位。在争夺殖民地的过程中,它更是赤裸裸地使用武力,无论是在印度还是非洲,英国都是通过战争来逐走自己的竞争对手。
另以18世纪的荷兰东印度公司为例,华人移民当时控制着印度尼西亚的经济,荷兰殖民者靠正常的商业竞争根本无法取胜,于是荷兰的东印度公司宣布垄断贸易,只允许华商生产蔗糖,其它产品一律不得涉足,亦不得自行运销蔗糖。到1740年,殖民者干脆直接对华人进行大屠杀,制造了骇人听闻的红溪屠杀事件,数以万计的华人遇难,他们的产业被荷兰商人侵夺。
三
回顾汉萨的兴衰史,我们得出的结论是:
第一、市场并不处于“自然状态”中,国家权力(不管是城市国家还是民族国家)无时无刻不在干预市场。市场能创造出财富,但是决定财富分配的,不仅仅是市场,更是国家的实力。在处理国际贸易关系时,要竭力建立和追求排他性的贸易垄断和霸权,要通过扼制其它国家的贸易发展来保护本国的经济。这种霸权的争夺和转移,就是近代国家兴衰的原因。
第二、“近代商业世界”发生了许多重要的变化,比如交通和通讯技术的进步、新大陆的发现、经济关系的货币化等等,但最根本的,还是民族国家这种政治组织方式的兴起。
和中世纪的城市国家相比,民族国家规模更大,权力集中,能够最有效地把财政力量和军事力量结合起来 ,对内提供福利和安全保障,对外进行扩张。可以说,近现代西方资本主义的组织形式和意识形态的集中体现,就是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它取代了盛极一时的工商业城市及其联盟 。
进一步地讨论上述两个结论,我们看到,今天的“主流”声音,对“市场”充满了迷信,自由主义者宣称:(1)市场具有内在的稳定性,可以自动校正波动、实现自我平衡。(2)市场活动所有参与者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每个人追求私利,自然就能导致经济的全面增长。(3)经济增长的自然规律是渐进的、连续的、线性的。
从这三个信条出发,自由主义者认为,17世纪以来的国际关系史,也就是“现代市场”从西欧扩展到全球的历史,国际贸易能自然而然地培育和平与合作。“民主和平论”“贸易和平论”都是这种逻辑的产物。
与自由主义相对的现实主义者认为,市场也许有助于创造财富,却不能公平地分配财富。对于市场的参与者来说,自己的得失胜负,比财富总量增长的快慢要重要得多。市场的逻辑和国家的逻辑是根本不相容的,国家追求的是实力,实力强大,就可以垄断资源,垄断市场,还可以改变经济往来的规则,使之有利于自己,从而积累起比别国更多的财富。吉尔平更指出:“实力生来就是一种相对的东西。一个国家实力的获得必然是另一个国家实力的损失。这一事实构成了实力增长不平衡规律及其重要性的基础。” 于是就有激烈的、赤裸裸的国家间竞争。
这是一个血淋淋的“事实”。我们回顾历史尤其是资本主义的发展历史,必须非常清醒地认识到这个事实。所谓的自由贸易原则,从来没有成为处理国际关系的准则,而只停留在“主流”经济学著作的纸面上,或者说,是借以掩盖血腥事实的借口。没有一个西方国家真正兑现过自由贸易的承诺,自由贸易是一种意识形态,一种用以挑战已有的贸易垄断或为自身经济扩展而建构的意识形态。市场是有国界的,如果一国的武力不足以保卫本国商人“自由贸易”的权利,那么,贸易就“自由”不了。马士说得很清楚,“那时是一个独立和海盗式远征的时代——已占有据点的人,竭力排斥其他人的沾润;而入侵者则争取贸易自由,但当他们得手后,又反过来使自己的利益成为独占。”而今天的时代,何尝又有本质改变?
波罗的海对欧洲意味着什么,对俄罗斯有怎样的利害关系?
波罗的海到底对欧洲意味着什么,对于俄罗斯有什么样的利害关系呢?我们就从波罗的海的位置和沙皇彼得一世说起。
波罗的海位于欧洲北部,是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同东欧平原和中欧平原之间的狭长海域,北有波的尼亚湾,南有里加湾,东有芬兰湾。沿岸河流广布,港湾林立。西部通过丹麦的三条狭窄的海峡(厄勒海峡、大贝耳特海峡、小贝耳特海峡),经由北海通往西欧和大西洋。它从中世纪以来就是北欧各国与欧洲大陆诸国以及亚洲交通贸易的重要商路。波罗的海除了贸易航运上是北欧通向大西洋的交通要道以外,其战略地位同样十分重要。它是俄国通往大西洋的最短通道和从海上进窥中西欧的北部门户。当黑海还是土耳其的内海时,波罗的海也是俄国通往欧洲的唯一海上通道。
夺取波罗的海出海口,是沙皇俄国蓄谋已久的计划。沙皇伊凡四世(1533-1584年在位)为了夺取波罗的海的出海口,曾经发动了长达二十五年(1558-1583年)的立窝尼亚战争,但没有达到目的。这次战争以俄国的失败告终。
时隔一个世纪之后,彼得一世重又捡起这个打通波罗的海出海口以通往大西洋的计划,把它作为对外扩张的基本政策。可是,彼得一世要夺取波罗的海出海口,也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当时瑞典控制着波罗的海沿岸的大部分地区,它拥有精锐的海陆军,在波罗的海沿岸拥有强大的势力。其次就是丹麦和波兰。丹麦虽然和瑞典在争霸北欧中,力量有所削弱,但实力还相当雄厚,特别是海军力量较强,它控制着厄勒海峡和大小贝耳特海峡。波兰也有一定的实力。
俄国想要同时击败瑞典、丹麦、波兰,显然是不可能的。于是,他充分利用当时丹麦、波兰同瑞典存在领土争执和商业利益的矛盾,于1699年,先后拉拢它们结成了反对瑞典的?北方同盟?。为了避免两线作战,俄国又同土耳其于1700年7月签订了君士坦丁堡和约,解除了后顾之优。接着,彼得一世便迫不及待地向瑞典宣战,?北方战争"(1700-1721年)终于爆发了。
开战初期,?北方同盟?处于不利地位,瑞典国王查理十二世突然发兵南下,在哥本哈根登陆,迫使丹麦退出战争。波兰进攻瑞典占领的里加也遭到失败。俄军主力进攻波罗的海东岸瑞典的要塞纳尔瓦城,又陷入重围,被查理十二世率领的援军打得大败,几乎全军覆没。
三万五千名士兵丢盔弃甲,狼狈逃窜,全部军官被俘,炮队也被彻底摧毁。纳尔瓦战役以后,瑞典错误地估计了形势,以为俄军主力已经消灭,无力再战,便没有抓住战机乘胜追击,而率领主力部队进攻波兰。但是彼得一世并没有因为惨败而放弃扩张的野心,他把整个国民经济纳入了战争的轨道,狂热地发展军工业,在战场附近和乌拉尔
矿区建立了一批冶金厂和兵工厂,生产生熟铁、大炮和炮弹。为了加速重建炮队的步伐,甚至下令每三个教堂出一口铜钟,用来铸造大炮,仅一年间就铸造了三百门新炮。与此同时,他还把大量资财用来扩充陆军和兴建海军,开办海军和炮兵学校。
彼得一世在进行各项军事准备的同时,无时不在伺机最终进入波罗的海。1701年年底,俄国利用瑞典国王查理十二世同波兰交战的机会,对波罗的海东岸的瑞典要塞发起了进攻。1702年秋,攻占了拉多加湖南岸的诺特堡,继又顺涅瓦河西下,1703年春,占领了尼恩尚茨堡。
彼得一世为了最后战胜瑞典,取得波罗的海的控制权,于1703年,在拉多加湖畔建立了斯维尔造船厂。同年8月,俄国波罗的海舰队的第一艘巡洋舰?军旗?号建成下水。从此,俄国波罗的海舰队开始出现。
1704年,俄军再次围攻并占领了纳尔瓦。同时还在沿涅瓦河一带建筑堡垒,并在宁斯千茨堡附近大兴土木,修建彼得保罗堡,这就是彼得堡的前身。
1706年9月,瑞典国王查理十二世打败波兰,迫使其放弃同俄国结盟。瑞典得以转过身来对付俄国。1708年,瑞典向乌克兰进发。由于战略的错误,使瑞典陷入被动。9月,在列斯纳亚村附近,俄军打败了运送粮食、弹药和其他军需品的瑞典援军,截获了儿千辆大车的轴重,使瑞典得不到增援。1709年6月,俄军在波尔塔瓦同瑞典军队决战,打败了查理十二世的军队。瑞典在这次决战中丧失了它的精锐部队,陆地上的优势转到了俄国一边。
1713年,俄军又在奥得河河口的什切青打败瑞典军;同时又占领了芬兰湾北岸的赫尔辛福斯(现为赫尔辛基)和亚波(现为土尔库)。于是,俄国从瑞典手中夺得了波罗的海滨海地区的大片领土,从而在陆地上取得了绝对的优势,尔后转入海上攻势。
1714年7月,俄国海军与瑞典海军在波罗的海的汉古特海峡(在今芬兰的汉科一带沿海)进行了一次海上决战,激战的结果,瑞典舰队大败;1720年,俄军又在格琅加姆附近再次大败瑞典海军,随即在瑞典沿岸登陆。瑞典政府在俄国兵临城下的压力下,被迫于1721年9月在芬兰的尼斯塔特签订和约,接受了俄方提出的条件,结束了长达二十一年的?北方战争?。俄国从瑞典手里夺得了芬兰湾沿岸地带和芬兰湾以东、拉多加湖以西的部分地区,英格利亚、爱沙兰及里夫兰的大片土地划归俄国。从(1558-1583年)25年的?立窝尼亚战争?,加上21年的?北方战争?,最后1721年得到波罗的海出海口,俄国人锲而不舍花了163年,打了46年仗,这毅力和任性真不服不行!
北方战争?的胜利,使俄国实现了从伊凡四世以来夺取波罗的海出海口的野心,通往西欧的?窗户"终于打开,同时给俄国的贵族地主和大商人带来巨大利益。从此,沙皇俄国?从一个单纯内陆国家变成濒海帝国?。俄国还取代了瑞典的地位,成了北欧的霸主,开始纵横于争夺世界霸权的国际舞台上。西欧城市的复兴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西欧中世纪城市兴起最早的地区有两个:一是意大利北部的波河流域,一是北海沿岸的佛兰德尔。在这里兴起了米兰、威尼斯、布鲁日、根特等城。在城市兴起之前,西欧的土地已为教俗封建主所瓜分。城市多兴起在封建主的领地上,因而受到领主权的盘剥。城市必须向领主交纳实物和货币,服劳役或军役,还要缴纳各种苛捐杂说。因此城市在兴起以后采取各种形式(公开的或隐蔽的)、各种手段(暴力的或赎买的)与领主进行斗争,一些城市的反领主斗争在一定时期内取得了王权的支持。城市争取自由和自治的斗争,在法国称为“城市公社运动”。其结果有的城布取得某种程度的自由与特权,成为“自由城市”。一部分自由城市又取得选举市政官员、市长和设立城市法庭的权利,因而成为“自治城市”。城市的自由和自治的取得,一般都以从领主和国王处取得特权证书作保证。这种证书一般赋予城市以人身自由和司法审判等特权。这样,西欧中世纪城市形成了一种习惯:农奴逃进城,住满一年零一天、就可取得自由人的身份,原来的领主也不能迫使他回到农奴的地位。西欧的这种自由和自治城市在各国呈不同形态,在英国和法国为自由市、自治市或公社城市,在意大利为城市共和国,在德国为直属皇帝的帝国城市。摆脱了领主统治的城市政权一般掌握在城市贵族手里。在法国和英国,随着王权的加强和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城市的自由和自治也逐渐消失。
西欧中世纪城市也是国内外贸易的中心。城市兴起以后形成了以城市为中心的地方市场,居民在此交换地方产品。到15 世纪,在地方传统商品和生产专业化的基础上开始形成国内统一市场。东西方的国际贸易在中世纪早期已经存在,主要是为封建主提供奢侈品。城市兴起之后,东西方贸易不断扩大。在欧洲逐渐形成两个地中海贸易区和北海、波罗的海贸易区,经营东欧和西欧、东方与西方的贸易。从事国内和国际贸易的商人组成商人公会。13~14 世纪兴起的汉萨同盟,是以吕贝克、不来梅、汉堡等德意志北部城市为中心的庞大的商人组织,长时期内垄断了波罗的海和北海的贸易。随着北欧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的扩大,逐渐形成为政治上的特殊势力。15、16 世纪新航路发现后,世界市场开始形成,东西方的国际贸易发展为遍及五大洲的世界贸易。城市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为封建领主制度的瓦解和资本主义的 产生奠定了基础。
城市的兴起,在中古的西欧有重要的影响。与乡村不同,“城市本身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乐和需求和集中”,形成新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中心,使封建社会发展到“顶点。”
城市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极大地冲击着农村的自然经济。从13世纪起,西欧许多国家的劳役和实物地租逐渐被货币地租取代,英国的货币地租甚至占了支配地位。货币地租出现以后,农民虽然还向土地所有主提供无偿的劳动,但他们提供的是产品的价格而不是产品或直接劳动,因此农民必须把一部分产品出卖,即当作商品来生产。封建主为获得更多的货币,便把自营地几乎全部租出去,终于使庄园解体,领主制渐渐被地主制代替。与此同时,封建主和农民之间的关系逐渐变成单纯的货币关系,农奴制消失,有的甚至变成不仅拥有工具和动产甚至拥有土地所有权的自耕农。在商品货币关系的影响下,自由农民必然发生两极分化:少数人富裕,多数人贫穷破产,使阶级矛盾趋于激化。14世纪,意大利、英国和法国发生大规模的农民战争就是明证。
城市兴起的政治影响是巨大的。市民要求为工商业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反对封建割据,支持国家统一和王权强化。13、14世纪的英国和法国,先后形成议会君主制,实现王权的强化,后来又发展成中央集权的国家。
城市的兴起和繁荣,也引起文化方面的巨大变动。反映市民利益的世俗文化逐渐发展,唯名论哲学和罗马法开始复兴,并为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的兴起创造了条件。
波罗的海和北海有什么关系波罗的海在哪里
1、波罗的海和北海是相连的,波罗的海位于北纬54°—65.5°之间的东北欧,呈三岔形,西以斯卡格拉克海峡、厄勒海峡、卡特加特海峡、大贝尔特海峡、小贝尔特海峡、里加海峡等海峡和北海以及大西洋相通。
2、波罗的海和北海诸海峡是连接波罗的海和北海的天然水系,是波罗的海和北海沿岸各国相互来往和通往世界各大港口的主要航道,是西北欧的海上战略走廊。
中世纪的庄园,农民,佃农和自由民的区别
自由农:是较富裕的佃农,只需向领主缴纳固定租金,便可以自由使用某部分土地。他们可以留在庄园,觉得合适的话也可以离开。他们参与领主的法庭,也可以到国王的法庭去申诉。
佃奴:则既非奴隶,也不是自由民。领主并不占有他们的人身,不能出卖他们。虽然他们对领主负有特定义务,但与其说他们附属于领主,不如说是附属于土地。他们在庄园中生活的权利不能被剥夺,但没有得到领主的同意,他们也不能离去。他们参与庄园的法庭,即领主的法庭,但不能上诉到国王的法庭。
农民:农民的生活一般是艰苦而单调的。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的农舍不仅在冬天无法取暖,而且一年到头都是十分凄清简陋的。伙食粗劣,烹调不好。天花、伤寒、霍乱以及其他疾病时常发生。出生率很高,但死亡率,特别在幼儿中间,也同样地高,以致在整个中世纪欧洲的农业人口简直没有增长。
扩展资料
中世纪农民的概念
“农民”在中世纪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但西欧中世纪早期,农民不是一个阶级或一个阶层的概念,而是一个经济概念,是一个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社会群体。作为一个等级意义的农民是在11世纪以后才出现的。租税和徭役把农耕者划分为自由的和非自由的。摆脱兵役才是“农民”作为一个等级出现的真正标志。物质上和法律上限制的减少,使得农民产生认同感,具有了共同的身份,即“乡村身份”。
参考资料:
“农民”的变迁-人民网
如何从"波罗的海运价指数"看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
波罗的海干货指数(Baltic Dry Index,简称BDI)----是反映在海上运送各主要原材料所需价格的指标,在出现经济危 机或者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的时候, 商品市场不景气、 价格暴跌、 海上贸易量急剧下降都会引 起运费的下跌, BDI 随之下跌, 所以该指数也被当作国际经济的晴雨。
波罗的海巴拿马指数----波罗的海航运交易所公布的干散货运价指数中的Panamax型船(该型船DWT在6-7.5万吨之间LOA/B 274.32/32.3)的运价指数。
波罗的海好望角指数、波罗的海重质制品国际油轮指数、波罗的海轻质制品国际油轮指数、波罗的海超大灵便船指数,解释同上
首先我们要知道这个指数是由波罗的海航交所发布的。波罗的海航交所是世界第一个也是历史最悠久的航运市场。1744年诞生于美国佛吉尼亚波罗的海咖啡屋,目前是设在英国伦敦的世界著名的航运交易所,全球46个国家的656家公司都是波罗的海航交所的会员。为了满足客户的需要,波罗地海航交所于1985年开始发布日运价指数――BFI,该指数是由若干条传统的干散货船航线的运价,按照各自在航运市场上的重要程度和所占比重构成的综合性指数。1999年,国际波罗的海综合运费指数(BDI)取代了BFI,成为代表国际干散货运输市场走势的晴雨表。 在波罗的海交易所内,有一个由8家会员公司组成的小组,负责计算当天的波罗的海运价指数。每天早晨,8家公司即将各自认为在当天可行的各条航线运价水平或日租金水平,单独提交给会员小组,相互严格保密,以确保公平和准确;小组计算时减去最高和最低值,分别计算出个航线的平均运价和日租金水平,再分别乘以换算常数,即得出各航线的换算指数;再将各航线的换算指数相加,其结果即为当天公布的波罗的海运价指数。
该指数是目前世界上衡量国际海运情况的权威指数,是反映国际间贸易情况的领先指数。如果该指数出现显著的上扬,说明各国经济情况良好,国际间的贸易火热。前几年由于中国的经济快速发展也带动了全球经济的复苏,全球对于原材料的需求大大增加,导致了海运的快速繁荣。2003年,BDI指数还只有不到3000点,而到了2004年,该指数就翻了一番,达到了6000点以上,因此,中国和其他国家的贸易以及对于全球初级原材料的需求是导致国际海运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而该指数上涨的同时我们也确实可以看到海运价格的上涨和目前商品市场上几个大宗原料的价格上涨的曲线是一致的。
所以,作为很多期货市场的战略投资者来说,对于该指数的关注程度不言而喻。在今年很多大宗商品价格仍处于高位的时候,BDI却已经暴跌,说明了全球市场对于原材料需求的减弱,经济增长也将回落。当然中国去年以来实行的宏观调控政策是导致中国需求减缓,BDI数值下跌的重要原因。而全球性经济增长放缓也是该指数暴跌的另一个因素。所以,商品市场大宗原材料市场价格全面回落的情况预计将在不久后出现。
波罗地海的战略要地
自古以来,波罗地海和北海地区以其重要的战略位置而成为历代封建王朝和帝国主义角逐之地。从十五世纪后期起,沙俄为夺取波罗地海出海口,曾多次向立陶宛、波兰和瑞典发动侵略战争。十八世纪初,沙俄发动“北方战争”,从瑞典手中夺得了涅瓦河口,并在芬兰湾东端建立了波罗地海上的第一个俄国要塞— —圣彼得堡。十九世纪末,德意志帝国为了控制波罗地海和北海而凿通了基尔运河。在两次世界大战中,波罗地海和北海地区都是双方激烈争夺的重要战场。冷战期间,这里又成为北约和华约直接对峙的最前沿。
波罗地海和北海的重要性同时也赋予了沟通这两大海域间诸海峡以巨大的战略价值。波罗的海和北海间诸海峡是波罗地海通往北海和大西洋的门户,重要的战略和军事意义使得诸海峡始终成为各国企图控制的目标。它们是俄罗斯波罗地海舰队出入大西洋的惟一通道,而美国则将卡特加特海峡和卡特加特海峡列入其在世界上必须控制的16条著名的海上要道之中。
波罗地海和北海诸海峡是连接波罗的海和北海的天然水系,是波罗的海和北海沿岸各国相互来往和通往世界各大港口的主要航道,它主要由小贝尔特海峡、小贝尔特海峡、厄勒海峡、卡特加特海峡和斯卡格拉克海峡组成。
小贝尔特海峡在最西边,大贝尔特海峡位于丹麦的菲英岛和菲英岛之间。厄勒海峡位于瑞典和丹麦之间,全长110公里,航行主要利用其西边的深海航道。
卡特加特海峡位于日德兰半岛和瑞典之间。海峡南北长约220公里,西经斯卡格拉克海峡通北海,南经大、小贝尔特海峡与波罗的海相通。海峡内横亘着丹麦的几个重要岛屿,不啻为海峡上了“门闩”。海峡沿岸的海军基地主要有丹麦的腓特烈港和瑞典的哥德堡。该海峡为波罗的海诸国通向大西洋的贸易要道,也是俄罗斯波罗的海舰队进入大西洋的必经之地,具有重要的经济和军事意义。斯卡格拉克海峡与其说是海峡,倒不如说是北海的一个长方形海湾。它位于挪威南部和丹麦日德兰半岛之间。西通北海,东经卡特加特海峡、丹麦和瑞典诸海峡通波罗地海。海峡南浅北深,平均水深200米,东部最深处达809米,十分便于航行,是世界上最繁忙的海上通道之一,也是波罗的海沿岸国家进出北大西洋的咽喉,战略地位十分重要。上述海峡虽分属丹麦、瑞典和挪威领海,但按国际法规定均为国际海峡,所有国家的船只都可通航。1857年的哥本哈根条约废除了“海峡税 ”,制定了厄勒海峡和大、小贝尔特海峡的航行制度,商船可不受任何限制昼夜航行。条约对卡特加特海峡和斯卡格拉克海峡没有作任何规定。舰船航行章程根据丹麦国王1951年7月15日颁布的规定,军舰可自由通过厄勒海峡、大贝尔特海峡、卡特加特海峡和斯卡格拉克海峡,若通过小贝尔特海峡,应事先通告丹麦当局。舰队(超过3艘)通过大贝尔特海峡和厄勒海峡,或军舰停留时间超过2昼夜,也必须事先通告,潜艇只能在水面上通过这些海峡。由于丹麦是北约成员国,北约的舰艇可不受上述限制。
好了,关于“波罗的海和北海贸易圈”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波罗的海和北海贸易圈”,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