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河南招警考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出生);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
河南招警考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8、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类别方面要求,见附件2;
9、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办法(网络报名)
本次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及初审、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三个环节。其中,提交报名申请及初审环节,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两个环节,报考省直机关(单位)的,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考省辖市及以下职位的,通过相关省辖市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进行。具体要求为:
1、提交报名申请及初审
报考者于2020年6月18日9:00至6月22日17:00前,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系统即时自动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暂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报考者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如有疑问,请登录相应公务员招录专用网站查询或拨打相应咨询电话咨询。
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6月22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并签订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者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面试确认之后考试录用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录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2、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根据本人选报的职位,于2020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7:00前,登录相应考录工作专用网站,按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者,于7月21日9:00至7月26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确认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一)笔试
1、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办法,对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和乡镇机关职位分别命制试题。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2、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要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公安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7月26日9:00—11:0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30%。
3、笔试考点分别设在省直和各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应试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于2020年9月17日后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根据拟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进入面试的应试者须在面试前按照各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的要求参加面试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确认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含目前在读学习方式、所学专业、学制等)和工作经历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还须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或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还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招录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和政治面貌、职业资格等有要求的,还须提交有关证书、证明。
通过面试确认的,由各地和省直招录机关(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放弃面试的,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有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的核实记录为准。
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者空缺时,由各地和省直招录机关(单位)发布递补公告,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应试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参加面试的应试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应试者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可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前应试者应签订保密责任承诺书,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