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公租房如何申请(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四)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继承、抵押,不)
广西崇左公租房如何申请?具有城区户籍的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租房,每个申请家庭只限承租1套住房。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
广西崇左公租房如何申请
广西崇左公租房如何申请?
具有城区户籍的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租房,每个申请家庭只限承租1套住房。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并且共同生活。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婚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区的,凭有关证明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人。
(一)在崇左城区内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标准,并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符合以下情形的住房或住房份额,其面积纳入申请对象自有产权住房面积核定范围:1、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2、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住房;3、通过继承方式取得但未办理继承手续应继承份额的住房;4、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5、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三)提出申请时未享受城区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申请条件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实行动态调整公布。
崇左公租房申请条件:城区户籍、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及配偶至少有1人具有崇左城区户籍,并在本城区居住生活。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保障标准。符合上述条件,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其父母在崇左城区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或有住房但人均居住面积符合保障标准的,可以单独申请公租房。
崇左公租房买卖政策
崇左公租房买卖政策:依据《崇左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崇左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对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权。
(一)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二)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三)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崇左公租房买卖政策的内容希望帮助到大家,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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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多举措加强公租房规范管理工作
天等讯 今年以来,天等县强化责任,加强整治,积极做好干部职工多占住房清退等,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公租房规范管理工作。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县有公租房4504套,其中县城1484套,乡(镇)公租房3020套,目前,已分配入住3039套。
今年以来,该县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由各主管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或系统公租房进行管理。县住房保障部门与主管部门签订整体租赁合同,形成县住房保障部门统一指导,各主管部门具体抓分配管理工作格局。同时,加强对公租房分配管理工作的督导,今年以来开展大督查2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5份。建立指导平台,要求各单位向社会开放租赁,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同时,对乡镇公租房免交租金等,并积极同企业沟通,探索合作方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存在问题整治工作,该县针对村一级学校公租房由于学校生源萎缩和学生转移就读,部分学校教师配备不足,各项目分配后入住率不高的问题,该县积极向上级请示盘活。截至今年3月底,全县乡(镇)公租房项目共盘活1446套。同时,积极推进124个安居工程项目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通过县政府协调布置验收。为避免公租房空置浪费,该县还放宽准入条件,降低门槛,切实提高入住率。此外,该县还积极开展干部职工规定多占住房清退活动,目前,已清退违规多占住房42户。 (陆林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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