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公租房的买卖政策-咸阳公租房的管理办法(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及园区周边建设并自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为园区用工单)
咸阳公租房的买卖政策咸阳公租房买卖政策了解到,《咸阳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率先向社会公布,今年咸阳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包括中低...
咸阳公租房的买卖政策-咸阳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咸阳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咸阳公租房买卖政策了解到,《咸阳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率先向社会公布,今年咸阳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包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咸阳区引进的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咸阳公租房买卖政策《细则》的亮点还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应对不同群体实施级差化租金;在投资主体方面,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租房建设,并制定了包括税收在内的优惠政策。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外来务工人员首次列入咸阳区公租房保障群体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单独申请佛山公租房,若全家都在本区居住,则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有正式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人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咸阳公租房买卖政策指出,申请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根据佛山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相关规定达到一定分数线;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佛山市内无私有房产且用工单位未安排住房或未租住公房;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3年内没有在佛山市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首次申请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为3年。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咸阳区城镇户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佛山市均无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虽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在佛山市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解困房、微利房等保障性政策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3年内没有在佛山市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
咸阳公租房管理办法
咸阳公租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实行政府统筹,房源由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统一配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由政府指定的运营机构或由业主单位自行负责。
咸阳公租房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建立公共租赁住房登记管理制度,各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必须为纳入政府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建档立册,并要实行信息化管理,实施严格监督。
咸阳公租房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政府投资建设或统筹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供应对象为本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供应对象为本区引进的技术人才。房源充足的情况下,供应对象应放宽至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群体。
各类投资主体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及园区周边建设并自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为园区用工单位或园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单位自建并自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单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职工。建设单位应将入住人员资料送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并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制度及接受当地政府监督。
咸阳公租房的买卖政策-咸阳公租房的管理办法拓展阅读
重磅!咸阳租赁型保障房3971套房源待分配!申请流程看这里!
小伙伴们注意啦!
昨日,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了
咸阳市市本级租赁型保障房房源基本情况
其中这些小区还有房源待分配
那咸阳的小伙伴怎样申请廉租房或公租房呢?
指南及流程赶紧往下看!
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及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咸阳市城区常住非农业户口已领取咸阳市城镇低保的家庭,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单身人员月收入低于 227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80元,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890元;
3、本市城区无自有性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20㎡以下(含20㎡)的住房困难家庭。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机动车辆,价税合计不超过6万元;名下个体注册(参股)资金不超过6万元;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个体注册(参股)资金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及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包含进城落户农民、新就业大中专院校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城区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其它需要保障人员和家庭)
2、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单身人员月收入低于 336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080元,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800元;
中等收入家庭:单身人员月收入低于4120元,2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770元,3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430元;
3、咸阳市城区内无自有性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机动车辆,价税合计不超过15万元;名下个体注册(参股)资金不超过15万元;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个体注册(参股)资金不超过15万元(含15万元)。
线上申请租赁型保障房流程及资料
1、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陕西省保障房申请”或扫下方二维码
2、领取咸阳市城镇低保家庭在小程序上传最低生活保障金存折原件;城区低收入家庭须出具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定的低收入证明并上传。
3、申请人夫妻双方小程序上传房产查询,房屋租赁(借住)证明,有房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的住房困难户需提交房产证。
4、上传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的需提交离婚证或协议书(均为原件),非咸阳市城区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须办理咸阳市城区居住证,并在咸阳市(含县区)连续缴纳1年以上养老(含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保(含原农村合疗)、失业、工伤、公积金,有其一即可,家庭成员一人享有即可。
5、申请人家庭成员名下车辆,须上传车辆价税合计票,产权本或行驶证原件;名下工商注册(法人或股东)、个体户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
6、烈士遗属、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模的特殊住房困难申请家庭,在申请时随同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申请通过后可优先予以照顾。
7、上述资料提交后,等待后续审核,APP将反馈审核结果。
8、APP线上申请通过的申请对象,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对所报申请资料进行初次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初次公示后对申请家庭收入、财产、工商注册、养老及住房状况等进行大数据比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二次公示。
线下申请租赁型保障房流程及资料
1、填写《咸阳市租赁型保障房申请书》一式二份(注:其余申请资料与线上申请一致,在街道办提交资料时,须带原件,留复印件。)
2、申请人本人持相关资料及表格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资料提交。社区居委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及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进行公示。后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街道办事处,同时在信息平台中录入申请家庭信息。
3、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及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廉租房低收入家庭由街道办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同时在信息平台中审核申请家庭信息。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及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复审意见,将申请材料转至市住房保障部门。同时在信息平台中对申请家庭信息进行复审。
5、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区保障中心所报申请资料进行初次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初次公示后对申请家庭收入、财产、工商注册、养老及住房状况等进行大数据比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二次公示。
来源 |咸阳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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