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买卖政策(坦洲三乡地区的十大经济适用房,价格在5000~8000元/㎡之间,如果想在青岛这)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很多富豪大亨都愿意来青岛购房,以颐养天年。这种现象也间接地抬高了青岛房价,青岛市政府为了规避这一问题,不得不...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买卖政策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很多富豪大亨都愿意来青岛购房,以颐养天年。这种现象也间接地抬高了青岛房价,青岛市政府为了规避这一问题,不得不于前几年出台经济适用房政策来为迅速升温的房地产降温。但是毕竟在遏制房价上升方面有不可磨灭的功劳,如今伴随着政策方针的变化,经济适用房一改往日的辉煌,已成为落日的余晖,没有了什么热度。
(一)夫妻双方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且均取得本市户口满5年以上;或单方、单身(含丧偶、离异者)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城镇户口满10年以上。
(二)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无房户是指家庭所有成员无购房或自建、集资建房记录,住房困难户是指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三)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所在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金额的250%以下,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未按房改政策进行过房改、未购买政策性优惠住房(包括平价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等)。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两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市住房管理部门每年度可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对第(二)、(三)项的规定进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应当向户口所在地的区住房管理部门提出,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
青岛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青岛市政府为了规避青岛房价被抬高这一问题,不得不于前几年出台经济适用房政策来为迅速升温的房地产降温。如今青岛经济适用房政策已经走过了近10个年头,十年过程中尽管经济适用房政策也曾饱受诟病,但是毕竟在遏制房价上升方面有不可磨灭的功劳,如今伴随着政策方针的变化,经济适用房一改往日的辉煌,已成为落日的余晖,没有了什么热度。
连媒体的关注度也急剧降低。但是对于想要购买或者出售经适房的人来说,有关经适房的话题远没有结束。他们一直密切关注青岛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以及青岛经济适用房价格,以便适时出售经适房。
那么有关2015青岛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以及青岛经济适用房价格都有哪些变化呢?据了解,近年来,青岛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一直是紧随这国家政策的步伐,在买卖政策上也与国家住房保障政策没有过大的区别,包括:未满5年的,如没有取得完全的房产权,不得私自进行上市交易,必须由政府相关部门执行回购;已满5年的,可以自由上市交易,但是要在政府的干预下进行,并且按照一定的比例上交土地金。
在经济适用房价格上,由于地理环境的优势,青岛经济适用房价格普遍要比其他城市高,如青岛西区、坦洲三乡地区的十大经济适用房,价格在5000~8000元/㎡之间,如果想在青岛这座城市定居,没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对一般市民来说还是挺有压力的。伴随着政府对公租房推行力度加大,这部分市民不妨考虑一下公租房。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买卖政策拓展阅读
272套房源!青岛市本级产权型人才住房配售公告发布
记者 赵波
11月23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市本级产权型人才住房的配售公告》。本次配售项目房源共272套。配售房源面向青岛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各类人才。为实施突破平度莱西攻势,平度、莱西两市引进的符合《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人才可参与本次人才住房分配。
配售对象
(一)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各类全职人才;
(二)已在青落户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配售条件
(一)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青岛市无住房且5年内无商品住房交易记录。
(二)全职工作人才申请人才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青岛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岗工作,并按规定在青岛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2.国内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学历人才需具备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研究生层次人才需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专技类人才需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类人才需取得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级管理人才近三年个人所得税年度平均纳税总额应达到4万元以上;创业类人才应作为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所创办企业一次性投资额(本人)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年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青岛市员工10人以上;
3.具有青岛市户籍或持有青岛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才需具有青岛市有效工作居留证件。
(三)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申请人才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2.具有青岛市户籍;
3.已与青岛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四)上述各类人才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再享受人才住房政策:
1.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青岛市有住房或5年内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含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的房产转移);
2.本人及其配偶在青岛市范围内享受过用于改善生活或住房的一次性补贴(主要指住房安家性质的顶尖人才安家费、高层次优秀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博士后安家补贴、技能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和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等),或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含福利分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部队分房、产权型人才住房、青岛市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分房、集资建房等)。
(五)人才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在租房期间无违约情况且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产权型人才住房,并承诺在购房网签前办理退租手续。夫妻双方均符合分配条件的,只能购买一套人才住房。
(六)人才在青岛市办理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保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在青社保缴纳时长计算截止到2022年11月。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止到申请登记结束之日。
配售流程
本次人才住房配售按照申请登记、单位初审、评分排序、补正复核、查重公示、选房公告、轮候选房等流程进行。
(一)申请登记
1.单位申请。自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7日为单位集中注册时间,意向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http://rczf.qdzfbz.com/),按要求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实际经营地址证明承诺、纳税地证明、办理专员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并录入本单位人才名单。
2.个人申请。自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8日,符合人才住房分配范围及条件的申请人,登录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二)单位初审
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和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并在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于2022年12月13日前通过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上传单位公示材料并提交。
(三)评分排序
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1月3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民政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申请人户籍、婚姻、人才资格、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纳税及住房补贴享受等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更新排序名单。
(四)补正复核
对存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系统一次性退回并告知申请人,限期3个工作日内(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6日)补正相关材料,逾期不予补正的,视同放弃申请资格。相关部门收到补正材料后,于2023年1月13日前完成复核。
(五)查重公示
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的人员排序名单,通过系统对人才家庭房产情况进行筛查,根据房源数量确定入围排序名单,在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
(六)选房公告
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1月30日发布选房公告。公告内容包含选房人员名单、选房顺序、选房时间等相关内容。
有关要求
(一)本次申报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个人申请不予受理。
各用人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材料或申报材料不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住房申请采取诚信申报方式,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填报申请信息,并对提供材料和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对弄虚作假骗取配售资格的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住房,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人才住房,并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和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纳入人才住房政策失信单位名单,并由主管部门或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人才住房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人才住房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次所有人才住房申请须通过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请各类人才不要通过中介机构申请以避免受骗上当。
咨询电话
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0532-82681116(房源管理咨询电话)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32- 88913379(人才资格审核和评分排序咨询电话)
新闻线索报料通道: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齐鲁壹点”,全省600位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
以上就是关于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买卖政策(坦洲三乡地区的十大经济适用房,价格在5000~8000元/㎡之间,如果想在青岛这)的所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