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入市资格审批)
自从有了经济适用房的出现,大批的问题也随之而来,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这就是其中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如果说申请人申请到了购房资格,而以后想转卖通过国家的政策是否是...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自从有了经济适用房的出现,大批的问题也随之而来,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这就是其中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如果说申请人申请到了购房资格,而以后想转卖通过国家的政策是否是允许的?下面生活百科就为大家解开这些谜团。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一、寻找中介信息登记
买卖双方到中介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经纪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买卖双方进行配对,为他们牵线搭桥,买卖双方分别登记购房、售房信息。在这个环节中,买卖双方面临的一个重要事情就是选择一家真正的放心中介,它直接关系到交易的安全和房款的顺利交接。
选择好的经纪公司有以下几点:规模大、有营业许可证、有资质证书、声誉较好。
二、入市资格审批
卖方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上市批准通知书”,办理上市审批手续。
如果是已购公房,其上市需盖三种章。
第一枚章是在出售调查表上盖的章,主要由单位证明土地使用性质,以便证明房屋所在地皮是出让性质还是无偿划拨。
第二枚章是在上市征询意见表上盖的章,后来北京市颁布了补充规定及说明,如果已购公房房主与原产权单位没有特殊约定的,无需原单位同意盖章。
第三枚章是在上市申请确认表上盖的章,由各区房地部门在买卖签约前审批。主要是从表格中审核是否属于规定中禁止上市的几种房。
三、以下产权性质的房子不能上市交易:
1、中央直属机关的公房;
2、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与本单位的办公场所在一个大院里的;
3、使用权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的;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所持乡产权房产证的二手商品房;
6、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
7、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8、所有权有纠纷的;
9、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
10、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11、依法被查封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
12、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拓展阅读
安顺市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可办理全产权了,具体条件请戳→
近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的文件精神,切实关注民生,为群众解难题,维护社会稳定和妥善解决我市保障性住房遗留问题,我市印发了《安顺市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完善补缴土地出让金手续办理完全产权的工作方案》。
该方案明确了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廉租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购买住房满5年(以购房合同时间为准),购房人按照方案中的标准向政府补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价款后,可取得完全产权。补缴标准为申请人按照购房款的10%补缴土地出让金,并缴纳相关税费。
购买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为: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有限产权等)、购房人身份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资料到属地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提交办理资料,符合条件的按照“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要求,由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具“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价款缴费通知单”,购房人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和契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后,立即办理完全产权登记。
截至目前,我市共办理补缴土地出让金办理完全产权房屋套数291套,补缴土地出让金493.8604万元。其中,西秀区70套,补缴金额110.5947万元;经开区213套,补缴金额375.4257万元;平坝区6套,补缴金额6.8150万元;紫云自治县2套,补缴金额1.0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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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日报融媒中心
记者@蒋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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