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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大病救助金(居民医保大额补助怎么申请)

答申请审批程序:1、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2、村民委员会评议。村民委员会召开会议评议,填写《洪江市城乡大...

答申请审批程序:1、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2、村民委员会评议。村民委员会召开会议评议,填写《洪江市城乡大...更多详细内容,小编欢迎你按文章内容小标题浏览学习。

如何申请大病救助金(居民医保大额补助怎么申请)

如何申请大病救助?

答申请审批程序:

1、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2、村民委员会评议。村民委员会召开会议评议,填写《洪江市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申请书》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3、乡人民政府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费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在每季度第一月的前15天报市民政局审批。

4、民政局复核审批。市民政局对乡上报的《洪江市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申请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核,在15个工作日之内审核完毕。

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将审批意见通知到乡,再由乡通知到本人。

大病医疗救助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到村社区)申领《大病救助审批表》;参保人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同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

每一笔住院费用只能用于一次救助申请;参保人将《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送村社区)核实并签署意见;村社区)报送镇街道)核实并签署意见;镇街道)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调查、审核、集体讨论,初步拟定救助对象名单;对拟救助对象的有关情况向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决定救助对象名单,并通过镇街道)发放救助款。 大病救助的核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和7月全年两次。

如何申请大病救助金(居民医保大额补助怎么申请)

居民医保大额补助怎么申请?

办理需要根据以下几大步骤,具体如下:

第一、申报和登记。投保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保险公司营业大厅,选择适合自己的大病医疗保险产品,然后填写保险申购单。

第二、选择缴纳方式。可以选择的缴纳方式有一次性缴清、按年缴纳和按月缴纳等。

第三、办理或提交一张活期银行卡,用于以后缴纳保费或领取保险金。

第四、阅读并签订投保合同。投保人详细阅读大病医疗保险合同书的各个条款,确认无异议后签字。

第五、缴纳保费。签订保险合同后,参保人需先缴纳第一次保险费用,若是按年缴纳,则以后每年都需缴纳相应的保费

大病致贫在民政局什么窗口办理?

发病致贫的居民可以到各乡镇服务大厅民政窗口办理,市区居民政局一楼民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村级出具相关证明交由民政办。

  三)民政办整理后上报民政局审批。

  具体流程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村“两委”召开民政议事会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 →村委会出具因病致贫的材料 →民情代办员本人)带原始病历、住院收据到镇民政办申报 → 填写《邹城市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暨审批表》→ 民政办审核→报市民政局审批。

如何申请大病救助金(居民医保大额补助怎么申请)

民政局大病救济需要什么手续?

民政局大病救济需要的手续:

1、申请。

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须本人或监护人在救助对象经农村合作医疗等各种医疗报销和补偿后,于每季末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并提供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五保供养证、低保证复印件,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和各种补偿的凭证,人民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的疾病诊断书、住院发票、住院小结等有关单据、社会帮困等证明材料,以及县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2、审查。

村居)委会或乡镇社会救助所应在接到申请和必备证明材料后进行调查和初审,指导其如实填写《医疗救助审批表》,签署意见,并进行公示3天。

3、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居)委会申报的材料和《农村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进行认真审核,对有疑问的人员要重新调查,对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委会进行公示3天后,签署意见后报县民政局,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在申请审批表上说明理由。

4、审批。

县民政局根据医疗救助申请、救助对象类别、个人承担医疗费等情况,组织低保股、财务股对上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委托村居)委会在公示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批准实施救助,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5、给付。

坚持方便群众,热心服务的原则,审批后立即将医疗救助金直接拨入个人帐户。

民政局大病救济所需资料:提供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五保供养证、低保证复印件,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和各种补偿的凭证,人民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的疾病诊断书、住院发票、住院小结等有关单据、社会帮困等证明材料,以及县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实行日常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救助标准一般由县人民政府确定。

扩展资料:

方法/步骤

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大病医疗救助承担范围:

一)未经定点医院批准,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的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不能提供定点医院的诊断病历、诊断证明、住院凭证,以及应提供而不提供有关医疗费用报销、减免、补助凭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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