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竣工验收流程(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
1、申请报告当装修工程具备了验收条件的时候,承包人就可以向监理人报送竣工的申请报告了。2、验收当监理人收到了承包人按需求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以后,应审查申请报...
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
1、申请报告
当装修工程具备了验收条件的时候,承包人就可以向监理人报送竣工的申请报告了。
2、验收
当监理人收到了承包人按需求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以后,应审查申请报告的各项内容,并且按照不同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3、单位工程验收
大被人会根据合同的进度将工程很好的计划下去,当全部的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时,或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时,可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验收证书。
4、施工期运行
施工期运行指的就是该工程尚未全部完成,并且其中的某个项目或者说是某几个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
5、试运行
6、竣工清场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项目竣工验收流程
项目竣工的验收通常可分为两种,*种是政府及相关单位验收,还有一种是,政府及相关单位验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简称“安质监”,上海每个区都有分站)、消防局(上海市每个区都是相关负责的消防大队)和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物业管理机构;自身则为:建设单位(甲方)、各分包单位(机电、空调、消防、家具等)及施工单位既总包单位或*总包(乙方)。
1、准备好*终版平面图
准备好*终版平面图,打印成纸质,以平面图中一点为出发点,围绕整个空间进行检查验收,针对各方的工作作业,以总包为主对每个功能分区及房间,主要检验内容:完工后的效果程度、完成面的质量标准、是否符合规范、各功能的试用情况(空调、消防、灯具、弱电机房等)、是否符合建设单位(甲方)的使用功能需求、以及整洁程度和环境空气质量程度等。
2、有问题在平面图上标明
如果在验收的过程中发现什么问题的话,就可以在平面图上标点或者用编号标出来,并并写明问题原因和责任方,在规定范围内,按照建设单位(甲方)需求讨论出解决方案。
3、项目验收完毕后
当所有的验收工作都完成以后,就由总包单位(乙方)把验收的问题汇总整理成电子文件(通常Word/Excel格式),然后把汇总的文件发给总的负责人,待他们给出相应的整改方案,并施工完成后就可以通过验收这关了。
竣工验收空气检测
1、风量检测
新风量检测要求在一立方的空间中,大于或者是等于30,如果竣工空气检测风量小鱼这个数字的话,那么室内通风就不适很好,室内的空气质量当然就比较差。这需要打开窗户或是采用其他空气净化,来提升室内的空气质量,保障室内通风效果好。
2、空气流速
空气流速检测主要是看空气流速,在夏季空调应用的时候,室内的空气流速不应该大于0.03米每秒,冬季开空调取暖,空气流速也不能大于0.02米每秒。空气流速应是在标准速度内,如果是超出了这规定空气流速,那么这空气质量也是有问题,需要采用方法改进,保障室内的质量较好。
3、湿度检测
湿度检测在夏天空调的标准限量是40—80%,冬季采暖要相对湿度为30—60%。竣工验收空气检测室内的相对湿度不能太低也不能太高,这都是要看当地季节,也得根据标准来调理。如果是室内空气湿度太高,那么室内就会很潮湿,也是会影响空气质量。
4、温度检测
温度检测其标准限量温度是是22~28摄氏度,夏季空调要调节温度,也需要在这标准温度间。竣工验收空气检测冬季的话,打开空调采暖,温度要调在16~24摄氏度,这样既可以采暖,也不会使得温度不达标准。检测的话,得先就温度方面来看,根据当地气候状况。
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拓展阅读
工程竣工验收
一、 竣工验收条件
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3.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参加签署的更改原设计的资料进行了检查,确认勘察、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并提出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勘察、设计单位认可的基础上,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并核定合格质量等级,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有完整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竣工档案资料;
6.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有工程款支付证明;
7.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签署了工程质量保修书;
8.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9.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0.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程序:
1.工程完工,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对符合验收要求的工程,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2.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同时将竣工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审查该工程竣工验收十项条件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发给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建设单位整改,并重新确定竣工验收时间。
三、组织竣工验收要求
建设单位应按下列要求组织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验收组人员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管理环节和工程实物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5.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不能协商解决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裁决。
四、 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报建日期、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验收小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1.施工许可证;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3.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核查报告,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文件;
6.公安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认可文件;
7.建设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和使用功能试验资料;
8.商品住宅的还应有建设单位签署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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