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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取消多项物业费(2020年9月1日起物业费新政)

“即使每天不吃不喝,睁开眼就要交钱”,这个钱指的是物业费。物业费看似不多,但是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是一笔不菲的开支。据说,2020年9月1日实施物业费新政是真的吗...

“即使每天不吃不喝,睁开眼就要交钱”,这个钱指的是物业费。物业费看似不多,但是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是一笔不菲的开支。据说,...更多2020年9月1日起物业费新政的这个问题,以及大家所关心的2020年9月取消多项物业费的内容,我们小编一一为大家详细解答,欢迎浏览。

2020年9月取消多项物业费(2020年9月1日起物业费新政)

2020年9月1日起物业费新政

“即使每天不吃不喝,睁开眼就要交钱”,这个钱指的是物业费。物业费看似不多,但是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是一笔不菲的开支。据说,2020年9月1日实施物业费新政是真的吗?

1、从2020年起,很多地方都颁布了新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物业新的收费标准,取消了许多物业不应该收取的费用。但是具体的实施日期各不相同,不全是2020年9月1日起实行。

2、例如,《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2019年11月,《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2020年9月取消多项物业费

2020年,多个地区陆续推出了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其中对于一些物业费可以不需要交纳,具体如下:

1、小区公共区域物业费

根据我国*的《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业主需要缴纳的物业费只能按照业主房产证上登记的面积收取,不能再额外收取公共区域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因为业主缴纳的物业费中本身就包含了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修费用,不可再重复收取。

2、小区广告*为全体业主所有

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公共区域的*分配均归全体业主所有。

根据2020年5月1日起实行的新的《北京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共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的,公共*应当单独列账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维修基金不足首期应筹*的30%时,*的一半优先补充维修基金。

3、不符合物业合同的费用

现在很多小区物业服务主次不分,将自己当做是小区主人,而真正的主人却沦为物业的取款机,交纳各种费用。

所以业主在缴纳物业费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其收费标准是否符合《物业合同》、国家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如果发现收费不合理,可以拒绝缴纳,并向当地的物价部门反映。

长期不住物业费怎么交

很多业主在置办住房之后,因为工作等原因,房子长期空置不住,那么这样的小区物业费应该怎么交呢?

1、一般情况下,业主拿到新房的钥匙之后,就需要承担该住房的权利和义务了。所以之后无论房子是否住人,小区的物业管理费都是需要按正常标准缴纳。

2、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同时,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3、但是有些城市地区对于长期不住空置房的物业费的交纳,做了让步,对于新房钥匙但未装修未入住的业主,在一年之内可以只交50%的公共性物业服务费。但是各个城市地区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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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日起物业费新政拓展阅读

2020年9月取消多项物业费(2020年9月1日起物业费新政)

最新通知!物业费标准7月1日起执行

潍坊市城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

政府指导价标准来了!

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2020年9月取消多项物业费(2020年9月1日起物业费新政)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继续执行潍坊市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及机动车停放费基准价格的通知》(潍发改价格〔2019〕567 号)和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普通住宅机动车电动立体车位停车服务费标准的复函》(潍发改价格﹝2020﹞404 号)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现予整合后重新登记、编号、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

一、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分星级定价,各星级基准价格详见下表。可在此基础上按照不超过20%的幅度上浮,下浮不限。

2020年9月取消多项物业费(2020年9月1日起物业费新政)

二、城区普通住宅机动车停放费

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车位场地使用费的基准价格见下表。可在此基础上按照不超过20%的幅度上浮,下浮不限。

2020年9月取消多项物业费(2020年9月1日起物业费新政)

普通住宅机动车电动立体车位质保期满后,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最高标准为60元/车·月,下浮不限。

普通住宅临时停放机动车的,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部分可按每小时2元收取费用,24小时内(含)累计不超过10元。

三、执行范围

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峡山区执行上述标准。其他县(市)、滨海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制定本辖区收费标准,报同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转自: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来源: 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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