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常识网首页
  2. 生活常识

天津申请公租房条件放宽(外地人申请天津公租房条件)

公租房全称为公共*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那么外地人申请天津公租房条件是什么...

公租房全称为公共*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更多外地人申请天津公租房条件的这个问题,以及大家所关心的天津申请公租房条件放宽的内容,我们小编一一为大家详细解答,欢迎浏览。

天津申请公租房条件放宽(外地人申请天津公租房条件)

外地人申请天津公租房条件

公租房全称为公共*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那么外地人申请天津公租房条件是什么?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住房的家庭可申请天津公租房。所以一般外地户口的话,是无法申请天津公租房的。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者,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者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天津申请公租房条件放宽

天津申请公租房条件上述已经明确介绍,相比较以往来说,条件内容更加的详尽,符合公租房申请要求的,可以准备以下材料,进行申请。

1、已取得“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住房的申请人申请公共*住房,须验证更换资格证明,并携带以下材料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

(1)《天津市公共*住房申请审核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连续缴存证明原件(本人、配偶或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的需提供此证明)

2、未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携带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

(1)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家庭现住房情况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020年天津市第二批公租房

根据天津市的公租房管理规定,第二次登记要在八月份九月份开始。天津公租房待分配房源每月进行更新,2020年7月公共*住房待分配房源情况如下:

1、待分配项目

华丰家园、秋悦家园、雅丽园、东和家园、盛盈家园、盛祥家园、盛宁家园、盛康园、盛安园、盛泰园、辰庆家园、辰悦家园、辰兴家园、泓沪园、泓青园、泓安园、佳和康庭、佳和荣庭、龙顺园、茂泽怡园、茂泽雅园、佳和贤庭、佳和惠庭、恒惠馨园、锦润名轩、兰景园、好美嘉园

2、申请流程:

(1)住房审核

(2)收入审核

(3)公示

(4)开具通知单

(5)选房

(6)开具《缴存租房保证金通知书》

(7)缴存租房保证金

(8)签订委托代扣、委托提取协议书

(9)签定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外地人申请天津公租房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齐装网CCTV展播品牌,深耕互联网装修8载,比熟人更靠谱。


外地人申请天津公租房条件拓展阅读

天津申请公租房条件放宽(外地人申请天津公租房条件)

这些非津户籍人员,也能享受公租房补贴啦!

日前,天津市住建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将环卫、公交系统非津户籍职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通知》及说明,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拟将在本市环卫、公交系统工作的非津户籍住房、收入困难职工纳入公租房租赁补贴(以下简称“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向其提供阶段性保障

天津申请公租房条件放宽(外地人申请天津公租房条件)

01.

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一)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市域范围内从事一线环卫作业、公交一线运营工作及相关辅助行业工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职工(含配偶、未婚子女)在津无住房、无非住宅。

(三)职工(含配偶、未婚子女)在津未享受住房保障。

(四)用人单位未对职工提供集体宿舍或住处。

02.

保障方式和标准

租赁补贴按职工个人发放,符合条件的职工在市场进行租房的,租赁补贴标准参照单位坐落区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最低月补贴额上浮20%执行

03.

申请程序

职工申请租赁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申请。

(一)申请

申请人应当向所在的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填报《天津市环卫、公交系统非津户籍职工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表》。环卫系统用人单位需上报至所在区城市管理委。

(二)审核

区城市管理委、公交企业对职工身份、人口、收入、住房等信息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职工信息录入到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于每月25日前报送所在辖区住建委。

区住建委在3个工作日内对职工的住房、享受住房保障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区住建委将符合条件职工的补贴资金需求汇总后报市住建委。

(三)补贴发放

市住建委每月根据各区需求,将补贴资金拨付各区住建委。

区住建委将符合条件职工的住房租赁补贴统一发放给区城市管理委、公交企业;由区城市管理委、公交企业将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给本系统(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

04.

监督管理

(一)市城市管理委、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及各区交通运输部门依据职责做好非津户籍职工申请租赁补贴工作,制定本系统实施和监管方案,负责政策解释以及本系统职工的信访、举报、投诉处理等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实施。

(二)用人单位应切实履行对领取补贴职工的监督管理责任,对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在三日内告知区城管委、公交企业。区城市管理委、公交企业应在每月上报区住建委的职工信息剔除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区城市管理委、公交企业负责对领取租赁补贴的职工建立档案(一户一档),并及时更新职工身份变化等情况,留存备查。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本市非津户籍职工申请租赁补贴的政策指导及资金筹集,各区住建委定期开展巡查和信息核查,对违反规定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职工信息纳入本市住房保障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05.

其他

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多渠道筹集集体宿舍形式的公租房,为非津户籍无房职工提供过渡性住房保障


以上就是关于天津申请公租房条件放宽(外地人申请天津公租房条件)的所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关注常识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