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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信(70年代的巨贪王守信,拒不认罪,叫嚣法场,最终被公开执行死刑)

今天关注常识网给各位分享王守信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王守信海军副司令分析解答,如果能解决你想了解的问题,关注本站哦。此人是80年代我国最大贪污犯,为何审判时拒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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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信

今天关注常识网给各位分享王守信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王守信海军副司令分析解答,如果能解决你想了解的问题,关注本站哦。

此人是80年代我国最大贪污犯,为何审判时拒不认罪?

导语:历史上的贪官比比皆是,哪怕是富强繁华的当今社会也不可否认存在一些社会毒瘤,这些人时刻侵害着社会利益,有些甚至为了蝇头小利殃及无辜,今天小编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在新中国早期制度不完备时期诞生的一位最大的贪污犯。

才华横溢,但却鬼迷心窍误入歧途

她叫王守信,是一名普通的职场收银员,平时的工作就是收钱,所以会经手大笔资金,看着眼前的巨款,她慢慢萌生了邪念,一开始只是很少很少的拿,把工业用煤的双规价格截取一部分作为自己的利益,低风险高回报,这样的经济收入让她越发大胆起来。

凭借着自己优异的工作能力,步步升职,一度成为公司的经理,权力越大,她也就更加大胆,甚至还自己创造出了一条专门用来贪污的流水线,靠着这条线她贪了整整7年,总赃款超过了50亿,以至于成为了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最大的贪污犯。

一家人“齐心协力”,纷纷锒铛入狱

在巨额赃款的背后,不仅仅是一个王守信在“作威作福”,其中参与的还有王守信的亲戚,在1979年被抓获之后,她的同伙自然也难逃法网,她的两个儿子分别被判刑4年及5年,儿媳妇7年,以及弟弟3年,妹妹2年。整个审判过程中最令人气愤的其实是王守信并没有供认不讳承认罪行,而是一口咬定自己并无贪污,甚至在庭审现场面对着严正的法官上蹿下跳,声称自己是被诬陷的,但确凿的证据摆在眼前,任何跳梁小丑都是个笑话。最终,王守信被判死刑。

寒风刺骨黄泉路,贪婪之路终无果

行刑当天,寒风凛凛,刺人脾肺,押送的警察见状,便将她的围巾缠到了她的头上挡风,算是给了这个贪污“大神”最后的人间温暖吧。

随着一声枪响,王守信在自己无力的辩护声中结束了自己肮脏的一生,自此,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最大的贪污案宣告结束。也正是自此之后,针对资金监控问题流动问题,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条例,完善制度,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人之初,性本善,有的人能做柳下惠面对诱惑不为所动,甚至和陶渊明一样能够不为五斗米折腰。人性中的贪婪是本性,但是正义却是选择!愿各位读者在自己的生活中能够恪守本心,做一个正义的人。

80年代我国最大贪污犯:法庭现场上蹦下跳拒不认罪,最后怎样了呢?

我们常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尤其是作为官员,更应该恪守本分,如果以权谋私做了贪官污吏,那将要受到历史的鞭笞。贪官犹如腐蚀社会的蛀虫,其危害不仅会对当下经济造成损失,还会诞生恶劣的风气影响,更是会动摇国家根基。唐朝《正乐府十篇·贪官怨》记载,"大者或宰邑,小者皆尉史。愚者若混沌,毒者如雄虺。"可见贪官之厉,如果不加以处置,势必会带来严重影响。

在我国80年代也有这样一个贪官,犯罪情节相当恶劣,被称为我国最大贪污犯,甚至在法庭现场上蹦下跳拒不认罪,至死不愿悔改。但法律是公正和严肃的,她最后依旧被判处死刑。这个人就是王守信。

01

王守信起初只是黑龙江省宾县燃料公司的一名收款员,虽然职位看似不起眼,但每天都要经受大额款项。即便如此,她前期却并没有私心,一直兢兢业业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单位的人事关系也相处较好,左右逢源,后来领导也看到了她的努力,于是将她提拔到公司经理一职,也算是跻身管理层了。

当上经理后的王守信由于周围环境影响,加上收入也有所提高,所以她一改往日朴素的作风,开始讲究吃穿用度,逐渐膨胀起来了。当然,在收入水平提高以后适当改善生活水平无可厚非,但王守信的用度已经远远超过了她的收入承载水平,导致入不敷出。长此以往,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王守信开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02

一开始王守信只是一人作案,开设属于自己个人的小金库,将贪污受贿所得都放在这个小金库例里,在资金周转困难的时候就从小金库里调用,但由于王守信的用度日益加大,长此以往,小金库也无法满足她的野心。于是,王守信便联络单位内部人员,首先就是会计与营业部主任,俩人一起共同作案,与此同时还顺带拉拢了同单位的其他职工,间接架空了公司的财务。

在处理好内部关系后,王守信又开始向外扩展人脉,为了处理好良好的人际关系,她经常请客送礼,帮助领导解决各种棘手问题,使得各路领导都对她颇为信任,就这样,王守信把内外关系都打通了,想要利用职权之便在公司敛财也就更加肆无忌惮了。在之后的审查中得知,自1972年来到1979的短短七年时间里,王守信等人共贪污53万余元!这对于当时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了,相当于整个企业两年的全部资产。

03

王守信在1979年时被抓捕,面对铁证如山,她却始终不肯承认自己的罪行,一再为自己叫屈,说自己是无辜的。在庭审现场,听到法官宣告她被判处死刑时,王守信犹如跳梁小丑,在现场上蹦下跳,引起场面一度混乱,至死不肯认罪。但法律是严肃的,也是公正的,不可能因为罪犯的激烈反抗就改变判处结果。

由于王守信的犯罪情节严重,并且拒绝认罪,最后只能判处死刑。《论语·泰伯》记载,“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可是王守信这样临死之前还不悔改,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过错,实在是令人愤愤。后来在行刑之前,法官命令她跪下预备行刑,王守信仍然挣扎反抗,不愿服从,最后只能让法警将她按倒在地,随后在寒风凛冽的枪响声中,王守信结束了自己罪恶的一生,也算是得到了她应有的结局。

王守信一案在当时引起的极大的轰动,也为也警醒了许多行走在违法犯罪边缘的人,都应该以此为戒,永不再犯。众所周知,无论是哪个年代,贪官都是国家的蛀虫,他们会不断啃噬国家根基。面对这样的人,必须予以处决,以儆效尤,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生活和百姓安定。

王守信的人物简介

王守信(女),是文化大革命中投机起家的、钻进党内的坏分子,20世纪70年代,原任宾县燃料公司党支部书记兼经理。王守信乘文化大革命混乱之机,靠投机钻营,打击干部群众,“造反”上台,当上宾县燃料公司经理。一手抓权,一手抓钱,不择手段地大量鲸吞国家财富。

80年代贪污犯王守信,私藏50万赃款拒不认罪,死前还上蹦下跳吗?

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时候,王守信还是一家燃料公司的员工,当时,由于我国的各个领域内发展水平都相对落后,因此,人们的生活条件也相对较差。在当时的社会中,虽然我国人民普遍过着清贫的生活,但许多人仍然为了祖国的发展而不断努力着。

在刚进入燃料公司的时候,王守信也和其他朴实的工人一样,每天都任劳任怨的工作。由于她工作认真又乐于助人,因此,同事们都认为这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人。在这种情况下,王守信自然也就成为了领导的提拔对象,随着王守信的不断努力,她也从一名底层员工逐渐成长为了公司经理。

然而,随着身份和地位的变化,王守信也开始堕落了。当时,由于她的收入比之前增加了很多,因此,她就开始对生活质量有所追求。在奢靡无度的生活方式的影响之下,王守信在工作方面也开始变得马虎大意。随着王守信的消费观念逐渐变化,从前攒下的存款很快就被她挥霍一空,而此时,早就习惯了大手大脚花钱的她也无法忍受贫穷的生活了,在这种情况下,王守信就将心思放到了公司的公有财产上。

随着国内经济环境开始变得动荡不安,王守信也趁乱敛财,当时,她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将公司的财务纳为己有,并建立起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小金库。后来,她还用大笔资金来打点各路领导,通过一系列的投机行为,最终,王守信成功上台,不仅掌握着公司的主要权力,更掌握着公司的经济命脉。

此时,她将公司中部分国营矿场的煤炭冒充成小煤窑的煤炭出售,以获取更多的财富。为了能够让贪污行为顺利进行,王守信也发挥出了自己在人际交往中的天赋,通过她的努力,无论是公司内部员工还是当地政府官员,都成为了帮助她掩盖犯罪事实的“同伙”。

然而,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1979年4月23日,在黑龙江省公安局经过了长时间的调查取证后,王守信的犯罪事实也被充分掌握,而当执法人员来到王守信的办公室时,她才知道自己的罪行早就败露了。当王守信被逮捕时,她还拒不承认自己的错误,直到被处以死刑前,她仍然上蹿下跳、拒不认罪。那个时候,绑在她腿上的铁镣一直撞击着地板,直到被法警强行按在地上,她才安静下来。据统计,王守信贪污和侵占的国家资产足足有五十万元之多,最终,1980年2月8日,这位罪大恶极的贪污犯在一声枪响后,也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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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也,未守信!不仅没守信,还贪污公款5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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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信被执行死刑

改革开放初期的王守信贪污案,曾被《人民日报》独家刊载,轰动一时,在当时震惊了全国。这主要是因为两点:

一、王守信的贪污数额大,高达53万多元,而她所在的单位——黑龙江省宾县燃料公司的总资产不过才20万元,王守信的贪污额竟然是单位总资产的两倍多。这里要强调一点,王守信贪污53万元是在70年代,那时候的国民生产总值很低,城镇居民的家庭财产最多也就是几百元而已。而农村家庭,除了两间茅草房外一无所有,一家三口劳作一年,能分个几十元已经是烧高香了。“万元户”这个词,也是80年代才兴起的称谓,70年代,还是大集体时代,吃大锅饭,三面红旗,大跃进,吃食堂,大队、生产队集体出工,按劳分配,谁家能有一张“大团结”(10元钞票)那就不得了了,够炫耀一阵子的。

王守信(70年代的巨贪王守信,拒不认罪,叫嚣法场,最终被公开执行死刑)

《黑龙江日报》对此事进行报道

因此,王守信贪污了53万元,在当时是一个天文数字,石破天惊,震惊全国,人们在吃惊之余,更多的是愤怒。假如按购买力和通货膨胀率折算成今天的数额,大约得一个亿了。那时候谁家能拿出50块钱,就相当于今天谁家一把能掏出50万元一样。

二、王守信的级别很低,甚至都算不上是个“官”。她是宾县燃料公司的党支部书记兼经理,宾县燃料公司属于国企(那个年代也没有私企,私企是投机倒把),是县国资委所属的一家企业,所以王守信还是有级别的,其行政级别为23级,勉强能算个股级干部。但不属于《公务员法》里规定的最低级别的干部。因科级已经是最低了,股级就相当于科员。王守信是县属的一家公司的经理,连个事业单位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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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信被押赴刑场

王守信贪污案案发于1979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刚召开过不久,那时候人们非常单纯,毛主席时代几乎没有贪腐案件,如果说有,那也是小打小闹,上不了台面,严格来说算不上是贪腐。至于行贿,更是凤毛麟角,非常稀罕的事。民心淳朴,不兴这套,再说了也没有钱进行行贿,人们也不屑于搞歪门邪道。因此该案一经爆出,瞬间轰动全国。

王守信(70年代的巨贪王守信,拒不认罪,叫嚣法场,最终被公开执行死刑)

王守信被游行示众

王守信原来只是个农村妇女,家庭贫困,兄弟姊妹多,吃不饱穿不暖,挣扎在死亡边缘。她小学都没毕业,但聪明机灵,能写会算,口齿伶俐。后来她凭借一封介绍信进入县燃料公司工作,在那个年代,这份工作等于是铁饭碗,国家人员,对比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她已经算是鲤鱼跳龙门了。所以刚开始,王守信也是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工作,出人头地,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

王守信(70年代的巨贪王守信,拒不认罪,叫嚣法场,最终被公开执行死刑)

王守信在刑车上依然淡然

所以,王守信工作认真,任劳任怨,又认识字,会算账,所以引起了相关领导的注意,被破格提拔到财务科工作,当了一名收款员。那时候可没有网络支付,更没有现今的移动支付,所有交易都是现金往来。那个年代,物资匮乏,企业经营稳如泰山,不仅不用担心销售,而且还很霸气,不是说你有钱就卖给你,不高兴还使脸色,不卖!而燃料公司又属于经营能源类的企业,东北又是寒冷之地,对煤炭的需求量大。家家户户都要烧炕嘛!所以燃料公司很香,买煤也要托关系、走后门。

王守信(70年代的巨贪王守信,拒不认罪,叫嚣法场,最终被公开执行死刑)

王守信被游行示众

不要说70年代了,即便是到了80年代、90年代,购买商品也不是随意而为,比如在92年购买农业机械,还是得到县农机公司去买,还要排队、开票、等候。87年我家买电视机,到乡供销社去买,不能讲价,454元,上海产“凯歌”牌14吋黑白电视机,而且就一台,供销社主任还不太情愿卖, 说是留着看中秋晚会,过了中秋节再卖。后好说歹说才卖给了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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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在审理

因此,燃料公司是垄断企业,后来的王守信正是凭借这点,才低价购入,高价卖出,赚取巨额利润。当然,如果她只做这些最多是违纪,还不至于涉及到犯罪,只是她看着手中花花绿绿的票子,思想逐渐发生了蜕变。俗话说:“黄金迷人眼,白银动人心。”王守信当了收款员,单位所有的货款都经过她的手,每天接触到这么多钱,心态不好,意志不坚定真的要出事。

后来,单位领导又把她提拔为公司的出纳,干了两年后再次升为会计。至此,王守信不断地晋升,成为公司的中层干部,但她并不满足,而是想当经理,做一把手。碰巧那个年又有发生了文革运动,到处一片混乱,打、砸、抢,农民抓住时机也能当上高官,总之那是个不正常的年代,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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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信被从刑车上押下来

王守信头脑灵活,抓住机会笼络周围的同事,趁机将公司的领导赶下台,然后她摇身一变,成为了燃料公司的经理,而后又入了党,顺理成章地接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至此,王守信成为了宾县燃料公司的一把手。总之,王守信一个农村妇女,能当上宾县燃料公司的经理,一是她善于钻营,二是她抓住时机,赶上了那个混乱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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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

但达到个人目的的王守信,这时却对金钱产生了无比的渴望,在单位拥有了说一不二的权利后,她更加的肆无忌惮起来,采取垄断市场、收受回扣、低进高出、隐瞒账目等手段,大肆鲸吞公司资产。那时候制度不完善,没人来清查审计,早在她担任公司出纳时,就做假账从中敛财,她一人担任两个角色,既做账目又经手资金,监守自盗,最多的一天,她将5000元揣进了自己的腰包。当上公司一把手后,王守信更加没了顾忌,大肆贪污,从1972年到1979年案发,七年的时间,王守信共贪污人民币53万多元,是燃料公司固定资产的两倍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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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责令王守信跪下

当然,王守信贪污公款,并不是她一个人在单打独斗,而是形成了一个小贪污集团,一个腐败圈子。与今天腐败案大多是收受贿赂不同,王守信是赤裸裸地贪污,鲸吞公款,7年的时间,她陆续贪污50多万。案发后,王守信与圈子里的共犯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款,拒不交代问题,顽抗到底。即便是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她还是大言不惭,一会儿喊冤,一会儿装傻,从审讯、审判、公审到公开处决,王守信都拒不认罪。更嚣张的是,王守信大闹法庭和法场,满嘴胡言,大放厥词,扬言是遭人诬陷,拒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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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信大闹法场,法警扼住她的喉咙

由于该案号称是建国后最大的贪污案,所以在当时从审讯到处决,全程进行公开,向全世界同步报道。1979年10月20日,松花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守信死刑立即执行,并于1980年2月8日在哈尔滨工人体育馆进行公审,当天一万多名干部群众参加了公审活动。在公审现场,王守信依然上蹿下跳,口出狂言,大喊:“我没罪,有罪的是你们。我要为真理而奋斗。”

三名法警不得不用力按住她,一名法警扼住了她的喉咙,防止她胡言乱语,扰乱法场。公审完毕,王守信被押上卡车,游行示众。那天正是寒冬腊月,天气寒冷,押解的武警和民兵用一条围巾帮王守信围好脖子,以抵御刺骨的寒风。示众完毕,卡车接着就开往刑场,全程有很多群众跟随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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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信被押入公审现场

令人震惊的是,王守信并没有像一般的死刑犯那样恐惧,都是自己行走、上下车,没有瘫软失态,下车时,两名法警一边一个扶住她,但她不服,还试图甩开,然后一个人大步走向一个土坡。到了指定位置后,王守信拒不下跪,两名法警不得不用力按倒她,王守信还在不停地挣扎。法警长取出一颗子弹交给行刑的法警,行刑法警接过来压入步枪枪膛里,退后15米,做好预备工作。法警长举起令旗,执行警举枪瞄准,法警长的令旗落下,行刑命令下达,行刑警扣动扳机,“呯”地一声枪响,王守信应声扑倒,子弹击中她的后脑后洞穿而过,一股白色的“雾气”腾起,随即又消失于凛冽的空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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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被执行完毕,法警检验执行情况

法医走过来检查,确认罪犯已经死亡,不需要再补枪。然后拍照留证,法警替王守信取掉脚镣手铐,尸体被装好运往火葬场火化。死刑执行完毕。

王守信的同案犯,都被分别处以不同的刑罚——长子刘志民,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长媳姜淑芝,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次子刘志忠,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弟弟王守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妹妹王守琴,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至此,这起震惊全国的、号称建国以来最大的贪污案,画上了句号。紧接着,鉴于文革所造成的混乱,新中国第一部《刑罚》和《刑事诉讼法》颁布,国家又掀起严打运动,对大量的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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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警举起步枪

但是,由于王守信案是公开审理,又是开公审大会,行刑过程也全程公开,所以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97年修订的新《刑法》中规定:死刑的执行应予公布,不应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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