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告诉你: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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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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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为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7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4名特定对象共发行336,263,73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5.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835,999,987.6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805,950,187.8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8月23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亚会A验字[2018]0007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21年半年度公司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3)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954,427.75元,结余资金系利息净收入形成。
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28名特定对象共发行634,793,18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3.82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424,909,962.8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386,512,911.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4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亚会A验字[2020]0021号)。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21年半年度公司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201,415,109.59元。
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1、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8年8月23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动力三元材料用前驱体原料项目(6万吨/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8年8月23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动力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3万吨/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8年8月23日,本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后因公司就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