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城建税法开始实施了!一文读懂城建税计税依据咋确定)
计税依据: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按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计算,不包括滞纳金、罚款等非税款项。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支付的流转税额为征收的一种税...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按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计算,不包括滞纳金、罚款等非税款项。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支付的流转税额为征收的一种税,纳税环节确定纳税人支付的增值税、消费税,从商品生产到消费,只要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消费税,就要以税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算。
计税依据特别规定:免征抵扣的增值税。
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出口免抵要交。
计算方法:
如果企业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三类税种,
城建税=(本月应缴纳增值税+本月应缴纳营业税+本月应缴纳消费税)x7%
教育附加费=(本月应缴增值税+本月应缴营业税+本月应缴消费税)x3%
如果只涉及一种类型的税,剩余的税为0。
一般的费用性税金是当月计提当月缴纳,或者说是不必计提。如:印花税、物业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这些税是直接收取管理费用,而不是营业税和附加费。
其他税费一般当月计提,每隔一个月缴纳,如: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等,这些税包括在营业税和附加费中。
因此,城建税不需要当月缴纳,而是当月计提。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拓展阅读
城建税法开始实施了!一文读懂城建税计税依据咋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以下简称《城建税法》)自2021年9月1日开始施行。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明确城建税执行中重点难点问题,便利征纳双方执行操作。今天带你了解:城建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根据《城建税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城建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以下简称留抵退税额)后的金额。
依法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消费税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消费税税额后的金额。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城建税计税依据=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依法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纳税人依照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增值税免抵税额-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额-留抵退税额
依法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纳税人依照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消费税税额-直接减免的消费税税额
【例1】位于某市市区的甲企业(城建税适用税率为7%),2021年10月申报期,享受直接减免增值税优惠(不包含先征后退、即征即退,下同)后申报缴纳增值税50万元,9月已核准增值税免抵税额10万元(其中涉及出口货物6万元,涉及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4万元),9月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额5万元,该企业10月应申报缴纳的城建税为:
(50+6+4-5)×7%=3.85(万元)
【例2】位于某县县城的乙企业(城建税适用税率为5%),2021年10月申报期,享受直接减免增值税优惠后申报缴纳增值税90万元,享受直接减免消费税优惠后申报缴纳消费税30万元,该企业10月应申报缴纳的城建税为:
(90+30)×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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